(二十)期末

明日无瑕 提笔随缘 2842 字 1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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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沙重迈步伐,走上了楼梯,走向了教室。他想说“真羡慕你”,可脱口而出的,又是新的疑问:“我听人说,你们家挺富裕的吧?不买辆小汽车吗?电摩也行啊。”

“哈哈…那个,我妈妈不识字啊。”

“不识字?”

“是啊,妈妈她只会看数字、写几个名字…”走到班门前,富达尔颇为无奈地摊开手,压低了嗓音,“她考不了驾驶证的啊。”

哦,坎沙都要忘了,塔都斯是讲过,漂亮的黛丽娅阿姨可是标准的乡下农妇,不认识字,还真在情理之中。要不是上课时间快到了,再加之害怕冒犯到富达尔,他是非常想问一问,在乡村的生活舒不舒坦、快不快乐。

自小生在麦格达市区的他,还没到乡下转过几次。他对乡村的印象,还局限在儿时随父母出游,到那些铺满干草和木屑的泥巴路上下了车,跟农田旁忙活的黝黑老农打个招呼后,称个香甜的瓜、美美吃饱了肚。到底有多少年没离开过麦格达、没走出漫无尽头的沥青路了?

是啊,等考试结束,他是该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景光了。

坐回他的位置,抽出他的课本后,轻佻的玩笑在耳边吹响了:“哎,兄弟,怎么和小娘炮混到一块儿啦?啧啧啧,我就说你怎么不近女色,感情你是另有所好啊?”

不用看,坎沙也明白,是来班上消磨时间的塔都斯在碎嘴,便挥了挥拳头,不耐烦地瞥向窗户外的老佩姆:“哥们儿,再瞎扯,我打断你的子孙根啊。老鬼来噗叨了,回座位吧,我可不想挨骂啊。”

话是这么说,可塔都斯还是掏出手机,把打听来的消息发给他听。

之前死人的事,彻底查清楚了。原来,那位学姐交了个混帮派的中年混混当男友,可那端庄帅气的大叔,其实是个瘾君子,年轻的时候,还因为进医院抢针管进过局子。

不过,根据塔都斯的经验,这种痞里痞气的中年男人,只要精心打扮打扮,骑在廉价的二手翻新摩托上,吐个烟蒂、招个手,就能骗走不少小女生的芳心。没眼力的学姐,怕也是这般中招,还听了人家的教唆,去做些皮肉生意赚钱,还拿了他扎过洞的道具,去诓打胎的赔偿金。也正是因为这件事,这对小情侣闹翻了,最后上演了一出公厕杀人的戏码。而他的帮派,自然怕警署找麻烦,干脆地让他认罪自杀,死在警署前,把这桩案子了结了。

听完前因后果,坎沙只想说之前被揍得冤枉。因为这种傻瓜男女挨打,他可高兴不起来——毒虫都是窝囊废,爱上毒虫的女人都是蠢猪,没有例外。更别说为了毒虫去卖身,耽误了青春、早怀了孩子、白丢了性命,那真是蠢猪中的极品,属于养猪的在磨刀,它还主动跟过来,是巴不得早死早超生的那种货色。

都说在爱情面前,女人是没有理性的傻瓜,这会儿,坎沙是不信也得信了。在他小时候,他的爸爸妈妈也会在忙累一天后,卧到沙发上,互相问一些蠢到不知所谓的情感问题、讲一些肉麻到起鸡皮的情话,不过随着父亲工作不顺且投资失败,这些肉麻和愚蠢的闲暇就没了踪影,有的,只是针锋相对的吵嘴和指责。本来,他是想,相信爱情的女人,是没经历过生活的拷打,还没长大成人的幼稚鬼,可为了毒虫卖身赚钱的学姐,又让他感叹…

没准,真有女人这么傻,傻到相信爱情,对吧?

这会儿,老佩姆却拍响讲桌,脸色是前所未有的严肃,把坎沙从空想的漩涡拽回了现实:“醒醒了!醒醒了!今天,有两件事要告诉大家!给我竖起耳朵,打起精神,听好了!”

第一件事,当然是告诉同学们,今天有小偷翻墙跑进学校,到他们班搜刮战利品。幸好,有早到的同学撞破了小偷的恶行,将其擒拿归案,没有出现财物方面的损失。老佩姆再三强调,以后,千万别把贵重物品留在学校,最好是随身携带,免得再有贼人翻进来捡便宜——因为校长说了,要是东西丢了,学校只提供查监控的服务,至于赔偿问题?一概免谈。

第二件事,就是让同学们好好看看,今天班上有谁没来。不一会儿,大家就发现了,是平时玩得比较来的两个女生还没到。老佩姆是手撑讲桌,恨铁不成钢地骂了几句,说这两位没有安全意识的同学,竟然在中午跑到娱乐场所,点了个包厢,喝酒唱歌,结果不胜酒力,醉得和猪一样,一个中午没接家长电话,愣是找到警署,才查明白她们跑去了什么地方。万幸,那家店比较正规,她们没出什么事。但老佩姆还是说明,这个年纪,大家不要想着喝酒耍乐——在麦格达,他们这群没经验的年青毛蛋,要是遇上有坏心眼的人,不把他们的皮给扒了卖,那都算有良心的了。

第三件事,则是周末的期末测试。老佩姆要大家务必打起精神,好好复习,说从下个学期开始,他们可要当正式的高三学生了,要是不想给人甩开差距,就从第一场严格的测验开始,尽己所能、考出最好的成绩吧。

“成绩…”讲台下,坎沙收回手机,拿起钢笔,掰正歪掉的笔尖,开始写题,“希望有个好成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