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法律惩恶,道德扬善

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警察必须把儿子管教得一点错的都不能犯。

毕竟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

活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无数种可能性。

更何况还是个继子,并没有留着他的血脉。

孙兴沾染毒品也好,杀人放火也罢。

只要李跃忠不知情,没有提供帮助,那就是孙兴的个人行为。

就只需要孙兴自己去承担后果。

可是,现在是整个帝都7台的观众的目光,都锁定到了李跃忠身上了。

要知道,帝都7台可是法治频道。

它的观众都是对法制有一定的兴趣和了解的。

并且都不会太笨。

只有拥有一定大局观念和普世价值观的人,才会理解法治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法律的出现,是为了社会的稳定。

核心观念是惩罚罪恶,让犯罪者知晓作恶将会付出代价。

这样他们再想作恶的时候,就必须得掂量掂量后果,然后再付诸行动。

和道德层面的扬善,互对互补。

不过有些法律法规是反常识的。

就比如对拐卖儿童的处罚。

很多人都认为应该直接对拐卖者处以极刑。

觉得这样做,拐卖者就会害怕,不敢再去做。

可是法律却没有把这个罪行定那么重。

这是因为,无数血的教训,都在彰显一个事实。

罪犯在对生存还有幻想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不会把事情做绝。

比如抱着婴儿的拐卖者路上远远的看到交警拦路调查。

因为不会被判死刑,所以他们会考虑赌一赌。

硬着头皮过去试试。

可是,若他们知道自己一旦被查出来,就会吃枪子。

那很有可能,遇到同样的情况,他们会直接把婴儿掐死扔在一边,自己悄悄溜走。

反正对他们来说,这只是少赚了一趟买卖。

小命留下来,将来有的是机会。

可是那个孩子的生命,就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