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为口吃食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一张经济舱的机票,曾谦杀去了缅贝,也在心里暗自发誓,必成大业。
落地机场的时候,他见到了欢子,这小子早已无当年模样,一身的国际大牌,风度翩翩,神气的很。
就是不知道喜欢别人老婆的毛病有没有改。
几辆黑色的商务车,一看质感十足,价格不菲。
一字排开。
“谦哥,好久不见了,最近怎样?我都准备好了,今晚为你接风洗尘,我们不醉不归”
“喝尽兴才行”
欢子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表示热烈欢迎。
“挺好,挺好,你小子混得可以呀!这车都是你的?”
曾谦指了指停在路边的车,露出了浅浅微笑。
挨打的事是闭口不提。
天知地知大爷知。
“一般,一般”
欢子还客气了下,一脸的不在意,谈笑风生的。
“上车,谦哥”
欢子手底下的人,一个个板着张脸,杀气极重。
来都来了对吧!
曾谦决心是浑水也得搅一搅了。
众人上了车。
一路破破烂烂,窗外一片荒凉,跟国内的小县城都没法比,没有一点生气,周围的绿色和建筑也不相衬。
尘土飞扬,空气中也不知道飘着啥味,一股腥味,准确来说,一股死人味,恶臭袭上了鼻腔。
大片大片的厂区,铁丝网是标配,墙高好几米。牢笼里的鸟,插翅也难逃呀!进里面,毛都得给你拔干净,露出秃头。
“欢子,怎么越走越偏了?”
“谦哥,我们先去我朋友公司一趟,送个项目”
“项目?”
“不,不,项目书”
欢子狡辩道。
车渐行渐远,曾谦脸上也没有了血色,吓蒙逼了。
看这架势,没错,这是要卖他呀!
漆黑的车窗下,欢子跟个活死人似的,这货吃人血馒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