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忘记的事情都不重要,没必要想起来。”大伤初愈,用药量尚大,药物副作用折磨得他消瘦苍白,病气未散,更不提用着请求的语气,“我想去演戏了。”
越清菡和莫谦青梅竹马,是看着莫识长大的。早在十几年前她就怜悯这孩子缺少关爱,可父母教育她不要管别人的家事,只能学着无视时常缩在无人在意角落的幼童。
与莫谦结婚后,他们三个就能算是一家人了。越清菡开始有点愧疚地溺爱她和爱人共同的弟弟。
就差说出“长姐如母,以后你就管我叫妈妈吧”这种话来。
弟弟难得“撒娇”,她根本拒绝不了。
不善言辞的莫识难得话多些,执拗地和越清菡犟了两小时,终于劝她同意帮忙保守秘密,并答应会和莫谦提一嘴允许莫识进组的事。
提这件事尚是春末,得到同意并看见经纪人送来的几个剧本,已至初秋时节。
整个夏天,莫识过得很糟糕。
不想出门,不想动,不想说话。除了海潮般把他吞没的疲惫之外,没有别的感受。
偶尔有点精力,就再把笔记本拿出来,靠着朝气十足的文字抚慰疼痛。
如果人真的有下辈子,莫识希望自己能成为不知名的小诗人那样的人:温柔、热情、善良,能用最美好的方式看待世界。
因此莫识把所有剧本和角色全看了一遍,最终挑了外人眼中最不适合他的,仅仅是由于剧本中那个明媚如朝阳的青年,像极了他爱上的灵魂。
不能得到对方,起码要允许他暂时体验一下吧?
*
“啊…那部电影把我看哭了好多次。”路其安用申诉的方式打断他的回忆,偷摸打量确定莫识神情无异,才心安理得撒娇,“哥哥你好坏,居然偷偷多喜欢我。我不认输,我要喜欢回去。”
莫识弯唇,弧度柔和浅淡:“好。”
“那么,哥哥当我男朋友好吗?”他接着道,暗自想:哪儿有让心上人告白两次的道理!
好男人就是要亲口告白的!
依旧是简短的应答,挟带丝不易觉察的哽咽:“好。”
路其安没有表现出内心的狂喜,而是松了口气,牵起莫识的手,虔诚俯首,在小臂上落吻,绯粉的唇与褐色狰狞疤痕相对比,显得伤疤更丑陋可憎。
莫识像被灼烫了,浑身簌颤一下,本能抽手想躲避却没成功。路其安钳紧他的手腕,笑得露出尖尖虎牙:“我会亲遍哥哥身上每处地方,这是预习哦。”
乖巧温驯的犬最爱得寸进尺,得了甜头,便会露出本性中没有完全除去的狼性。
对于莫名其妙的既视感,莫识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