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一个县一月里可能有些商量着离,可真正能离成的唯有两三对,而且双方全程鬼鬼祟祟像是做贼,生怕泄露离婚的事沦为街坊嘴里一桩乐事。
原因:环境和思想。
虽然国家早早颁布婚姻法,里面明文规定婚姻自由,可离婚夫妻罕见。
思想层面的解放需要时间,民间夫妻生活有矛盾常常奉行着“忍”字法则,再苦再难照样咬碎牙齿混着血吞下。
离婚?
不可能!
二十一世纪的思想环境里离婚于某些人而言都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更何况70年代,村里闲言碎语能逼死人。
窗口的民政局员工是个大娘,瞧着领证日期揉揉眼睛。
不够一年。
而结婚证上的照片男帅女美,大娘首先调解,半晌瞧着油盐不进的男方,只得作罢。
“看看条例,确认没问题在空白处签字。”
“唰唰。”
翻页半晌,笔落纸面,最终遗留下两个名字。
【贺州】
【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