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迫,留给兰德已经不足五分钟了。
他本来想在峡谷入口处埋伏闪虫,出其不意将其击毙,但是又怕打草惊蛇,让闪虫跑掉。
于是,他咬咬牙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兵不厌诈!
机甲在兰德的操纵下,快速拎起两具刀虫的虫尸,来到峡谷入口不远处躺下。
故意将一条腿一只胳膊摆成折断的形状,两只虫尸一前一后,其中一具还压住了机甲的身躯。
远远看起来,好像是刀虫与机甲同归于尽一样。
其实,机甲的另一只手臂则穿过虫尸的后肢缝隙,将激光枪瞄准峡谷的入口方向。
同时把发射功率开到最大,发射频率定为持续,选择射程五百米。
这样做虽然非常耗费能量,但是一道碗口粗的激光束,就像是挥舞一把五百米长的激光刀。
无论闪虫如何躲避,只要挨上一点,保证在劫难逃。
刚刚做完这一切,屏幕上的红点就已经接近峡谷入口了,距离兰德的机甲也就三百多米,只要转过峡谷的凸缘就能看见。
兰德为了稳妥起见,打开了烟雾筒,冒出阵阵黑烟,还在机甲表面释放一些电弧,呲啦呲啦地来回闪动,用来迷惑闪虫。
他还关闭了主引擎,防止引擎的声音让闪虫起疑。
这样做其实很不利,一旦闪虫逃逸,再启动引擎,机甲将很难追上闪虫。
兰德在赌,闪虫会近距离观察,确定杀死刀虫的是什么生命物种,以及确认对方是否死亡。
只要闪虫来到他百米之内,兰德有极大的把握出其不意地杀死闪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仿佛非常漫长,其实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兰德屏住呼吸紧盯着前方。
峡谷凸缘外,一只形状有点像皮划艇的虫子从急速的奔跑中一下子停了下来,立即纹丝不动,仿佛没有一点惯性。
这只虫子大约三米长,很细,还不到半米粗,两头尖尖,身上非常光滑,六条细长的腿伸出腹下,背上还有四片短而薄的翅膀。
它的头部微微翘起,居然长有四只复眼,狭长地分布在头的四边。很尖的额头上还有一对弯曲成半圆状的触须,不停地左右摇动。
奇怪的是,这个闪虫分不清前后,两头看起来都是一个样。
它很谨慎地停留了几分钟,触须摆动频率由快变慢后,才轻轻迈开细腿,顺着凸缘走进峡谷。
一进峡谷,闪虫就发现了地上不远处的刀虫尸体和一个冒着黑烟闪着电弧的人形金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