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出门来到街上,洛阳的夜晚非常的热闹,卖什么的都有。
他身边有几个溜须拍马的小弟,同样也都是丐帮里的败类。
这几人晚上都睡在城东废弃的灶王庙里。
丐帮分为污衣派和净衣派,内部矛盾不少。
净衣派不穿补丁衣服,平日做一些生意,过的比较体面。
毕竟管理这么大的丐帮,也是需要钱的。
不做生意,银子从哪里来?
他们打着丐帮的旗号做买卖,这样叫有靠山,并不是真的想当乞丐。
而污衣派那就是街上常见的讨饭乞丐了,他们对这种生活方式已经习以为常,甚至引以为荣。
这样两种乞丐,不起矛盾才怪!
李庆算是净衣派的,至于跟着他的小弟,那是妥妥的污衣派。
不讨饭,常干偷鸡摸狗的勾当。
平时这个点他们不会老实待在灶王庙里,晚上正是玩乐的时候。
但现在肯定在。
至于原因嘛,很简单,他们被吴长风身边的人给收拾了。
李庆在去的路上买了坛酒,这边破败荒凉,少有人来。
眼看着快到门口,他忽然听到里面响起求饶声。
“宋兄弟,我们知道错了!吴长老的人已经惩罚过了,以后再也不敢小偷小摸。”
“对对,要是再去青楼玩女人,就叫我们不得好死!”
李庆偷偷看去。
见到两名年轻乞丐跪地求饶,破烂石像底下则站着一个青衣男子,相貌堂堂,十分年轻,背着三只麻袋。
丐帮中以袋数分阶,最多九袋,最少无袋。
李庆认得他,说起来他认马大元为义父的时候。
竞争者可不止一个,威胁最大的就是这个人。
他叫宋怜,也是四处流浪的孤儿。
天资聪慧,是那种典型别人家的孩子。
李庆当初耍了些歪心眼,这才抓住了机会。
宋怜虽然认干爹没成,一直被马大元栽培着,在丐帮年轻一辈里已小有名气。
不到二十,修为已是二流巅峰。
好几位长老都对他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