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打我就爆种?

以他的实力,在伟大航路的前半段,尤其是在距离入口极近的「阿拉巴斯坦」王国,根本没有能够威胁到他的敌人。

他就算站着让人砍,也没人能够砍伤他,久而久之,他就疏于对「霸气」的使用。

原着中,因为路飞还不会使用「霸气」,所以克洛克达尔一直没有将他放在眼里。明明有好几次都差点干掉他了,却还是因为自己的盲目自信而错失了机会。

后来路飞想到了“用拳头沾水”的方式,成功打中了他,可在克洛克达尔的眼里,路飞依然是个跳梁小丑。

被这样的小丑,用这种滑稽的方式打伤,以克洛克达尔的自傲程度,别说他那时想不到要用「霸气」应对,就算想到了,也肯定不会用。

就像当初鹰眼砍索隆,一开始用的也是小匕首。只有在认可了索隆的精神后,才正式拔刀。

克洛克达尔觉得路飞不配。就算不用「霸气」,他也可以击杀对方。

结果,锋利到足以劈开钢板的「沙漠金刚宝刀」,却被路飞用血肉拳头硬生生击破,把疏忽大意的克洛克达尔直接揍得昏死过去……这他妈谁又能想到呢?

可罗文不一样,起手就是「武装色」。

几次攻击都是后发先至,显然也精通「见闻色」。

一击毁掉自己的爪钩,一击斩断自己的左脚……克洛克达尔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能提起当初的状态,今天只怕要死在这里了。

他是幸运的捡回了一条命,另一边,罗文的脸色则变得有些难看了起来。

不是,凭什么啊?

路飞打你三次,三次你都没有爆种……我才接了你两招,你就直接使出了「见闻色」?

我姓「凯」吗?

罗文的这具分身这两天一直都陪伴在罗宾的身边,因为一直没能得到双修补充能量的缘故,所以剩余的蓝量并不多,无法支持他进行长久作战和大威力爆发手段。

所以他准备速战速决。

如果是之前,双方刚见面时,他还能用「水牢之术」发动偷袭,但现在克洛克达尔既然已经将「见闻色」用了出来,这一招只怕很难命中。

「水牢之术」并不是以速度见长的技能。

罗文直接选择解放「斩魄刀」,并将「逆刃刀」切换为「烈光之剑」。

「烈光之剑」是一把能够根据使用者的「精神力」改变光刃大小的武器。因为本身属于能量武器,因此并不用担心会被「腐蚀」,「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