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市维序机构的通知,顾沉州立即调取了林之晴案件的卷宗。
他取过最上面的一本,深吸了一口气。
顾沉洲的阅读方式明显异于常人,只见他的双手一起动作,卷宗纸页以平均每秒两页的速度在他的手下翻飞。
一本数百页的卷宗几分钟不到的时间就被翻阅结束。
案头堆得半米高的资料,他仅花费了半小时已经看完。
放下卷宗,顾沉州已将林之晴、赵明永案件的基本信息,在头脑中捋了一遍。
上午十点半,环山所的交通队负责人从市维序机构赶回环山所。
他早晨上班就直接等在上级机构,于第一时间取回了林之晴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报告。
在会议室,顾岩江、交通队、罪案队的人员,均已就位。
交通队的负责人冯安志是一位五短身材四十来岁的汉子。
他将刚刚取得的事故现场报告投影在会议室的白墙上。
大屏幕上,冯安志一页一页翻动着血淋淋的事故现场照片。
冯安志并没有在照片上做过多的停留,直接进入了报告第一部分的文字结论。
“事故报告中明确,三位死者,货车司机刘丹,受害人林之晴,受害人赵明永,均是死于车辆撞击。所以三位死者的死因是交通事故。”冯安志在交通事故四个字上,用红色做了标识。
“受害人的车辆事发之时,正停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