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花?”
他现在的脑子不太灵光,以为自己在做梦。
“陈凌云?”
孟清欢上大学后,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很少关注一起上课的同学们。
上大学一年多以来,她还没有把班里的人认全。
“没错,就是我。班花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伤的严不严重?”
孟清欢是姑苏人,身高一米六,温婉可人、我见犹怜,说话声音比较柔和,就连生气的时候,别人听起来也像是在撒娇。
刚入学就吸引了一大批追求者,要不是她的性格过于内向,在校花榜上的排名肯定能前进几位。
“我叫孟清欢,请你叫我的名字,不要叫我班花。”
孟清欢很反感别人喊她班花。
她明明什么都没做,只是长得漂亮点儿,就要受到他人的非议。
这个班花的头衔是班级里的人硬塞到头上的,不是她想要的。
大学四年,她只想当一个不引人注目的边缘人物。
“好的,清欢妹妹。”
陈凌云顺势改口。
“陈同学,我们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请……请你不要喊这么……这么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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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清欢很内向,她不善于和别人沟通,生气或者难过的时候说话会结巴。
“好的,清欢。”
陈凌云的脸皮厚厚的,他明知道孟清欢不是这个意思,却还是亲昵地喊着孟清欢的名字。
“随便你了。”
孟清欢实在应付不来陈凌云这种自来熟且没有恶意的人。
“孟同学,你刚刚有受伤吗?需不需要去医务室?”
陈凌云有些喜欢孟清欢,刚刚只是在逗孟清欢玩儿。
真要他正儿八经的喊清欢妹妹,他会先把自己羞死。
有些人,明明侃大山能侃个老半天,在面对喜欢的人时,往往会手足无措。
宋锦安四人见他们聊得正欢,便没有上前打扰。
“学弟,我怎么觉得,陈凌云对这个女孩有好感,他是不是喜欢这个女孩儿?”
钟晚星的观察力非常敏锐。
“开学的时候,凌云兄曾喜欢过孟同学一段时间,因为自卑,他没有表白。”
“后来又把目光移到其他女孩身上,我本以为他早就放弃了,没想到他依然喜欢着孟同学。”
宋锦安解释道。
“那他明天还去面基吗?”
钟晚星觉得,既然陈凌云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那就勇敢追求,追到了皆大欢喜,追不到也不失为一种宝贵的经验。
谢思远笃定道:“他当然会去。”
“为什么?”
钟晚星感到非常疑惑。
“明明心里喜欢着对方,却一直不敢表白,等到二人天各一方,再无相见可能,老了之后,不会觉得遗憾吗?”
“或许你喜欢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喜欢你呢,就因为没有表白而错失一段美满的姻缘,太亏了。”
宋锦安摸了摸学姐柔软的秀发。
“因为陈凌云知道孟清欢不可能喜欢他,与其表白把关系弄僵,倒不如以同学的关系相处着,只要看着她就足够了。”
“学姐,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遇到喜欢的人会勇敢追求,大多数人因为自卑等因素,选择将爱放在心里。”
钟晚星冷冰冰的脸上露出遗憾之色。
“还好我们没有错过彼此。”
随后她又为自己和小学弟没有彼此错过而感到庆幸。
喜欢一个人就像打喷嚏一样,是藏不住的。
她知道小学弟喜欢着自己,而自己也同样喜欢着小学弟。
当初她等小学弟的表白等得不耐烦了,于是主动出击。
谢朵朵觉得她傻,从小到大都是别人追着她表白的。
而面对小学弟,她却放下身段,选择主动跟小学弟表白。
她倒觉得自己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