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滨江市警局的官方博客上,便发了一则警情通告。
2015年7月17日日21时许,滨江市乡坊区中山路、民生路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接到报警后,滨江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3岁)和于某某(男,40岁)。
当晚,双方在民生路、中山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
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15年7月18日
渤海省滨江市警局
这则警情通报,只有两百多个字,不过信息却不少。
证实了刘海龙被于大明杀死的案件,不过全都是于某某,刘某某。
而且也证实了,刘海龙已经死亡的事实。
“哦,咱们的官方的博客,原本只有五万人关注。这条警情通报,刚刚发出去几分钟,就有上万人关注。
这一下咱们滨江警局,在全国都火了。”韩露笑着说道。
“关注太高,不是好事情。明天高支队和李副局长要来重案三组开会。
你们再把案情的详细情况,全都给整理出来。向他们汇报。”魏刚说道。
于是陆杰等人,开始对于大明,还有刘海龙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调查。
1982年出生的刘海龙,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从小也没有什么人管他,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爷爷脾气不好是县上有名的倔老头,一有不顺心就是出言辱骂,刘海龙从小没少被耳濡目染一些脏话。
刘海龙经常逃课,不是去掏邻居家的鸡窝就是去找隔壁家的果子,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知道,老刘家有个混世魔王。
1997年5月,初中都没读完的刘海龙伙同了一群没读书的孩子们在一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