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不是情侣,于她而言,并不会有多少改变。
虽然她可怜程景行苦恋日久,但她更在乎莫爱是否欢喜。
“小爱,我第一次发觉男女之间的‘喜欢’,是因为你。”
莫爱在水中抱膝,侧脸挨在膝头,笑说:“我怎么了?”
“高中有一次上体育课,你被篮球绊倒了,脚扭伤,我扶你去医务室,那个扔篮球的男生一直追着我们,说你的腿不能受力,要背你去医务室。你为了躲他,瘸着腿,拼命往前走,我扶都扶不过来。”
莫爱想起那个男生,说:“他老挡路,蹲在前面,要我到他背上去,害我多走好多路绕开他。”
“对对对,拦路蛤蟆,”严苓想起那时给人起的外号,继续说,“要不是程景行过来,他怕是要一路跳到医务室门口。”
“那我腿就要断了。”
严苓侧侧身,看着莫爱道:“你也许没发现,在你看到程景行走过来的时候,你的脚步就变慢了,他过来说要抱你去医务室,你说……”
“我有点重,你抱得起吗?”
即便只是回忆,莫爱复述这句话时,也难掩羞怯。
因为当年,在她说完后,程景行立即脱下了他白色的校服外套,围在她腰间,防止她走光。
然后一只手臂绕过她腿弯,一只手臂扶握她肩膀,将她抱起,几乎毫不费力。
在他怀里很稳,她的手甚至都无需去找抓扶的支撑,只轻轻覆在他胸膛。
那心跳的节奏,让她一度以为是因负重走路而加重的,绝不会是与她一样的心情。
她闻到他身上的白苔藓香味,气息清新干净。
校服下的体温好热,与她隔衣挨着的肩头、侧腰、腿边皮肤都在升温,但并不燥热,即便出汗也想一直贴靠着。
毫无道理又有些羞耻的身体感觉在萌动。
她从斜下方仰视他,那么近在咫尺,又那么遥不可及。
她庆幸自己话里耍的那点小心机,她甚至感谢那颗让她扭伤的篮球,狼狈着也想抓住这机会,靠他近一些。
“你看着他的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
严苓指尖悬在杂志页面上,思绪都在回忆里,“原来那就是喜欢,在别人面前都逞强,唯独想要倚靠那个人,你知道吗?你到现在看他的眼神还跟当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