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朱砂,点在额头。”尔清给她画上彩妆,又细细端详称赞道:“你真是太美丽了,你是我们小镇最美丽的姑娘。”
顾初任由他们折腾,然后半懂半傻的听她们的赞美,然后拿过镜子。
整个人一懵。
我去,这小妖精是谁!
这么眉尾挑那么高干什么!这眼窝画的这么深……
幸亏带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灵动琥珀色的眸子。
三人手牵手一起去了西城。
周末的集市非常热闹,沿路不少人看过来,顾初抬手的时候,小腰那段白璧无瑕的肌肤就露了出来,就像能掐出水来,身姿更是引人注目。
“这个是什么?”顾初拿过一个长的怪怪的容器。
尔雅做了一个喝酒的手势。
顾初点点头。
这是酒杯?这么长个钩子,不怕把鼻子戳到吗?
几个人东看看西瞧瞧。
直到顾初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秦朝暮!
她撩着裙子快步跟了过去。
哎呀,这鱼尾裙子跑不快呀!
秦朝暮一行四人正在购买一周的日用品,每周末都会来一趟集市。
他穿着一件亚麻色衬衫,卷着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下身一条迷彩裤子,一双军靴,高大又挺拔。
顾初觉得,秦朝暮好像变了些。头发短了,侧脸轮廓更加分明。
远处,一个姑娘走到秦朝暮跟前,低头,然后双手合十,继而双手递给他一个酒杯。
顾初一看,不就是刚刚那个会戳到鼻子的酒杯吗?
尔雅看着顾初好奇的眼神,用蹩脚的语言解释,“那个姑娘在表白,她希望那个男人揭开她的面纱……”
原来着长鼻子杯子是干这坏事的。
“揭开面纱就算同意了?”顾初好奇的问道。
万一揭开是个丑八怪怎么办?
这也太草率了。
“揭开面纱后,要给那个男人倒一杯酒,若是男人喝了,就算双方看对眼了,一度春宵呢。”尔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