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个案件再一次被阻拦,上次是副大队长肖作,河川市电视台的施压,这次倒好,副局长亲自拨打了她的私人电话,难道这起案件,就这么复杂吗?
就在孙思颖想不通的同时!
沈林,市局法医中心一组组长,也敲门来到了问询室,他进来后,坐在孙思颖旁边,打断了孙思颖的沉思和问询。
沈林看着孙思颖,我这次来,就是想问江先生几个问题,问完,我在解释此次案件的经过。可以不可以孙队长。
孙思颖还没回过神,便开口道,你问吧!
沈林:江先生,你的妻子刘雨婷近期手背是不是总是会发生瘙痒?
江侯俊:是的,她总会提到双手瘙痒,还让保姆给她买过达克宁,我还给她买过氯硝唑抗过敏片,怎么了,我买药也犯法吗?
沈林:那么你知道你的老婆是否还在服用保胎安胎的药呢?
江侯俊:不知道!
沈林:好!我问完了!
孙思颖:江侯俊先生,是不是你把你老婆的保胎安胎胶囊里面的粉末换成了氯硝唑抗过敏片。
江侯俊:没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孙思颖:你不知道,那么我来告诉你这个案件的过程……
(孙思颖刚想全盘道出,却再一次被深林打断)
沈林:大家好!我再一次正式自我介绍一下。
我叫沈林,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一组组长。
我下面要说的便是这次案件的真实经过,如果有什么让大家想不明白的话,我也没有办法,我只是知道,这就是最后法医能够给出的案件真实经过!"
他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确保每个人都在认真听他讲话。
首先,我先来解释一下药物的问题。
第一、达克宁【适应症】主要是抗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细菌,但更主要的是杀灭真菌,可以治疗瘙痒;
第二、氯硝唑抗过敏片【适应症】有抗菌、消炎、杀虫的作用,同样也有止痒的效果。
以上两种药物是不可以同时使用的。
根据药物毒检计算公式:达克宁的公式为OA-O-OH-N≠H3R>CH3∠OH;
氯硝唑抗过敏片的公式为QEM≠ASKK→FYUN→H3DF>JKX5;
这两种药物合在一起,就会形成我们大家所熟悉的砒霜!
使用后,前期就会有像刘雨婷死亡时,腹部疼痛难忍,双手捂住腹部,跪下后趴在地上的场景。
而安胎保胎胶囊的计算公式为:H≠CONH→HCI→H6C>0.175‰。
我们从刘雨婷尸检时胃部还没有完全消化的胶囊中提取到了安泰保胎胶囊的外壳里面装的粉末是氯硝唑抗过敏片研磨的粉末,由此可以推断两种药物被替换掉了。
孙思颖,插嘴说到!
看,我说什么,肯定是江侯俊把药换了,杀死的妻子。
沈林:斜视瞪了,孙思颖一眼!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继续解释道……
同时,我们的法医队员,在你们家找到所有的药品,经过指纹比对,上面全部只有妻子刘雨婷一个人的指纹,并没有发现江侯俊先生的指纹。
由此推断,药是刘雨婷自己换的,也是自己服用的。
这就证明,本次案件属于死者是自杀行为,这便是我们法医中心最后一致决定给出的鉴定报告。
孙思颖瞪着眼睛,张大嘴,愣在了原地!
她显然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深林的报告不仅揭示了案件的真相,也给了在场的每个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不要轻易下结论。
江侯俊和律师笑而不语:看着对面的孙思颖,江侯俊说到,我说什么来着,“我没有杀害刘雨婷,我爱她,也爱我们的孩子。”
沈林在问询室内,他的眼神坚定,语气中透露出不容置疑的权威。
“继续作最后的陈述”
他缓缓地开口,声音在沉默的房间内回荡,"你先不要得意,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你的妻子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死的吗?"
沈林继续说到:"你的妻子因为长期受你的殴打,实在忍不住的情况下,才做出的决定。
她可能一早就知道这两种药的成分,也知道一起使用,便会导致死亡。
所以,他才自己研磨药片,换到胶囊里面,制造出谋杀的假象,为的就是想和你同归于尽。
你要想想,她需要下多大的决心做决定,她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难道就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吗?"
沈林的话语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子,直刺江侯俊的心窝。
江侯俊的脸上闪过一丝悔恨,但已经无法挽回。
"造成今天的局面,可以说是你一手造成的,你难辞其咎!
可以说,是你间接害死了一直深爱你的妻子,是你间接害死了你们的孩子!"
沈林的话音刚落,整个房间陷入了死寂。
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这句话的重量,它不仅是对江侯俊的控诉,也是对所有在场人的警示。
他提醒着在场的每个人,每一个小小的决定都可能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
"我要说的就这些了……
以后,你好自为之吧!"
沈林结束了他的陈述,转身离开了问询室。
他留下的不仅是一个案件的真相,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而江侯俊,此刻只能静静地坐在那里,面对着自己的过去和未来……
他知道,这件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了。
最后……
孙思颖面对着江侯俊说到,这次是因为你的运气好,出去以后,好好做人,千万不要犯罪。
因为,只要你犯罪,那么你尽可以放心,就算你逃到天边去,我都会将你绳之以法……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番外后续……
从公安局重案大队二中队的问询室出来,江侯俊的脸上带着一丝复杂的表情。
他回头望了一眼办公大楼上面的警徽,那闪耀的徽章在他眼中仿佛是对他失败的嘲讽。
他深吸了一口气,转向身旁的韩律师,声音低沉而坚定地说道:"韩律师,我要这个'死丫头'不能再干警察。
你下一步,想想办法,看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他不能再做警察……"
韩律师微微颔首,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狡黠:"好的,少爷……我会处理好的。"
他的声音中充满了自信,仿佛已经掌握了一切。
回到家后,江侯俊的父亲已经在书房里等候多时。
他的脸色严肃,目光如刀,直直地盯着江侯俊。
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开口:"你收拾一下,准备好东西。明天早上,坐第一班飞机去国外吧。
刚好,在国外的生意需要一个人去处理,你母亲已经给你打点好一切。
三年内不许你回来,听见没有……"
江侯俊愣住了,他没有想到父亲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但他知道,这已经是他唯一的出路了。
他默默地点了点头,转身上楼去收拾行李。
翌日清晨,江侯俊拖着沉重的行李,搭乘国航GH-7168次航班,飞往了国外。
飞机缓缓地升空,城市的景色渐渐远去,他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他知道,等他三年后,再次回来的时候,一定会更加狂妄……
题外话……
(最后,小雪,在这里提醒大家,不管何时何地,一定要爱自己的妻子呦!
因为,除了她的父母和你的父母,你和孩子,便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深爱的一切!
好好珍惜自己的爱人吧!愿全天下的夫妻,都能恩爱百年,长长久久!)
收起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