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正是石头县的县长——曹华。
曹华年约四十,满脸猥琐笑容,头发稀疏。
穿着已经褪色的官袍,神色懒散,显得极为不修边幅。
曹襄心头一震,心想:“此人也能胜任一县的治安事务?”
当他走近时,正在进行一场判案。
听到衙门里传来激烈的争执声,曹襄略微听了一下。
“县令大人!您一定要为我做主!”
一个泣不成声的妇人跪在县堂前,泪水早已湿透了她的衣襟。
旁边站着一名年轻男子,脸色狰狞,眼中闪烁着暴虐的光芒。
妇人带着哭腔声泪俱下,诉道:
“县令大人,我的丈夫去年在外面做生意,
归来时竟被这畜生谤毁了名声,设局陷害,导致他丧命!
如今此人竟然想将我霸占为己有,还请大人为民妇做主啊!”
那名年轻男子冷笑一声,走前一步,瞪视着妇人:
“我不过是替你丈夫赎回你这个寡妇罢了!
我劝你识相,乖乖跟我走,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听到此言,曹襄的眉头皱了皱。
他已经听出大概的来龙去脉,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愤怒。
于是曹襄不动声色地向旁边的衙役问道:
“你们县令,如何判此案?”
那衙役愣了一下,随即答道:
“县令大人正在审理此案,你若想知道,在一旁看着便是!”
这时,曹华缓缓开口:
“此案有点复杂,虽然是人命关天,但还是要考虑情理。”
然后,曹华盯着跪地的妇人,不慌不忙地开口:
“既然你丈夫已死,而你也无后代,
那么这位年轻小伙子既然愿意收养你,便可以随他一起,
你看,正好他年轻有为,也未曾娶妻,
正好将来带你生活下去,你不必再想着复仇了。”
曹华的话音未落,屋内所有人都愣住了。
曹襄站在一旁,顿时有些愣神,目瞪口呆。
这个判决,简直荒唐至极!
一个杀夫之人,竟然可以通过如此简单的判决手段,夺得妻子为己用?
“县令!”
曹襄实在忍不住了,猛地上前,语气严厉:
“你这是何等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