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斯丁学院,我其实认识了很多朋友,我跟他们一起掏鸟窝,一起上树,一起逃课,玩的不亦乐乎。
当然,有人跟我做朋友,就既然有人看不惯我,想跟我做敌人。
一群小菜鸡,打一顿就老实了。
看着他们被我打的鼻青脸肿的样子,我的笑声就会传遍整个圣斯丁学院。
然后曼宁校长和沈之国老师教训我的声音也会紧随其后传遍整个圣斯丁学院。
后来,我在一群高年级的手下救了一个金色头发的小男孩,他当时正在被欺负,也不知道反抗一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得了什么病不能动呢。
那个小男孩叫做温莎,有些腼腆,但又有一些,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就是有一种他说话在阴阳我的感受。
我带他去认识了乔治,我把温莎受欺负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完全把温莎塑造成了一个被欺负的弱小男孩形象,乔治虽然表面没有表情起伏,但是我后面听说那些欺负他的人都被留校勘察记处分了。
呵呵,看不出来这个大冰山内心还是有一团小火焰的。
我们三个玩的很嗨,虽然有时候乔治会板着脸警告我们不要再逃课了,但是我和温莎可不管他,也不算不管吧,我和温莎会偷偷把他骗去一起逃课。
再后来,一个暑假,我跟随奶奶去浮空城,在那里我遇到了姜眠。
怎么说呢,她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小屁孩儿,白发蓝瞳,我很少被惊艳到,但在跟她对视的那一瞬间,我能清晰感知到自己的呆滞。
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她患有白血病,我心里是有点可怜她的,毕竟小小年纪患病谁都不好受。
后来,奶奶把她带到了我家,一起去上学,那一周,我把我在唐人街我的所有游戏都带她玩了一遍。
每次瞅见她看见我翻墙或爬树那无语的表情我都想笑。
后来,我又把她介绍给乔治和温莎认识,现在圣斯丁三傻,变成了四傻。
在一次幽安山冒险的过程中,我们认识了一个,呃,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他,如果真的要让我说出第一次见他的感受,我还以为他得了狂犬病。
不过后面我们给他取名叫,付北笙。
笙通生,庆祝他获得新生。
能遇到我们三个,也是他积攒了八辈子的福气。
我觉得,我们会一直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这样子没有一丝烦恼,没有病痛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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