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老板!”
“切!谢谢就光嘴上说说的?”
“那……”
“你之前不是说……少喝点酒更有助于发挥吗?”
“得嘞!”
……
丁可人是真的红了。
视频上线才一周,她全网粉丝量累计增加了600多万,而且现在还在稳步增长中。
顺带着,各种寻求合作的邮件也开始接踵而来。
看着笑逐颜开地给我汇报着一系列数据的袁晓,我颇为淡定的问他道:“你预计丁可人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消化完这一波流量?或者说,她粉丝的增长情况,大概需要多久才能稳定下来?”
想了想,袁晓答道:“增长的话估计最多一个月左右就会趋缓,然后就是长时间、系统化的运营,来稳固这些粉丝群。”
“那你估计这个过程需要多久?”
沉吟了片刻,袁晓答道:“如果中间不出什么差池的话,稳妥起见,我个人认为至少需要大半年的时间。”
“大半年啊……”
见我悠悠感叹了一句,袁晓疑惑道:“刘总,有什么问题吗?”
“啊!没有。你该怎么做怎么做就好,我就随口问一句。”
送走了袁晓,我无奈地想道:再过个大半年,丁可人的合同也就到期了吧。
当初和她的经纪约,签的是前无古人,估计也不会有来者的一年。现在我答应她的已经做到了,估计等到了一年之后,她也不会考虑再续约了吧?
网红、艺人跟经济公司的矛盾是天然存在,且是动态变化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求着我,现在风水轮流转,变成我求着她了。随着网红、艺人的羽翼丰满,但凡有点想法的人都不会甘于自己被经济公司压榨,会想要夺回自己的主权。
而丁可人,一个还没怎么蹿红的时候就想着去念个MBA的人,怎么可能会没有这方面想法?
所以说……现如今,她已经跨出了独立单飞的第一步了。
那对于我来说,现下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是借着这个机会跟她示好,暗示她之后续约?还是维持现状,继续不卑不亢,等到时候让她自己选择?
思前想后,我觉得还是维持现状吧。毕竟这事情早先就已经跟她说过了,而且当初设计公司商业模式的时候,也并没有把网红运营作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所以,该怎么选就由她去吧。我继续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路线走就好,她能想着我的好最好。如果不行……那就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