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公海追敌

通过现场痕迹和轮船离港信息表示,方大勇极有可能在两个小时前就乘坐一艘021型号的小型游轮离开了南拧渡口。

张行和齐安听到这个结果之后,都有些无奈和愤慨。

针对眼下的情况,南拧国安方面也给出了他们的意见。

现在的情况看来,方大勇或许是劫持了方凝,带她一起逃离了南拧渡口。

从南拧渡口出发,因为此处毗邻老挝海峡,只需要航行一百海里左右,就能抵达一片公海区域,这片公海区域面积不大,不属于龙国经济专属区域。

其实怕的并不是方大勇逃到公海区域,虽然任何国家在公海区域都没有执法权,但犯罪嫌疑人乘坐的是龙国船只,只要船只注册地在龙国,龙国就能在公海区域对于本国船只进行管控。

但怕的是,这片公海区域面积不大,再朝东面航行一百海里,就到了老挝经济专属区域了,一旦方大勇进入老挝经济专属区域,那么就相当于进入别国了。

而且南拧国安方面也预测的出来,方大勇之所以选择这条逃生路线,就是因为在老挝境内,一定有负责接应他的人。

也就是说,现在必须要全力阻止方大勇乘坐的船只进入老挝经济专属区域。

可是如今方大勇乘坐的小型游轮已经离港将近两个小时了,他们此刻恐怕早已距离公海位置不远了,此刻再行追击,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南拧国安方面最后给出的指导性意见就是放弃这次追踪,马上联络老挝警方,采取过境联合抓捕的方式,进入老挝境内抓捕方大勇及其从犯。

不过这个指导性意见,立马被张行拒绝了。

张行很清楚,方大勇这样的间谍人员和一些逃亡国外的经济案犯根本不同,像方大勇这种级别的间谍,在老挝国内肯定有一定的势力,袋鼠国一定要会力保他,如果让他逃出国境,也就意味着永远休想再抓捕到他。

张行为了抓紧时间,也没有给出多余的解释,只让相关部门给自己紧急调遣了一艘快艇。

见张行如此执意,南拧国安方面的组长也给他们的上级打了电话,得到的回应是,一切听从张行本人的意愿,无论张行提出何种要求,都要尽量满足他。

这些其实都是康兆年对南拧国安刑侦队长提出的要求,康兆年也在密切关注着南拧渡口发生的情况,他知道这个时候,必须给张行放权,让张行自己去做决策,这是康兆年对张行无条件的相信,也是康兆年对张行的放手一搏。

南拧国安方面得到了上级的批示之后,紧急协调海关部门,给张行调遣了一艘023型号的快艇和一艘轻型游轮。

南拧国安方面组织人手和张行所带领的团队一起出发公海。

不过张行提出要求,只有他一人乘坐快艇,其余人乘坐游轮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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