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十二岁了,城里的十二岁和乡下的十二岁,一个天一个地。
桃之那时并不知道城里人的十二岁是什么样的,但乡下人的十二岁,只要上门牙长得足够大就可以开始当家了。门牙大和当家有什么关系呢,桃之也不知道。
王芋荷的门牙就很大,整齐且雪白,反观桃之换牙的时候总偷懒怕疼,结果上牙和下牙一溜歪斜地乱长。
桃之去过王芋荷家,她那个醉醺醺的养父,红着脸抱着酒瓶子,使劲睁开眼睛想看清女儿带回来的朋友。
“你好啊,你好啊。”
他的嘴角垂涎着口水,脸颊和鼻头像红曲掺过的酒糟,散发出酒精气,稀疏的头发让他看起来有些年老。
桃之害怕地往后退了一步,她想起美国佬喝醉时也这样,她不喜欢醉酒的人。
王芋荷根本不怕她养父,张口就说:
“喝吧喝吧,早点喝死了,我也解脱了。”
解脱这个词从王芋荷嘴里冒出来的时候,着实让桃之震惊了一下,这个与她同龄的女孩看起来格外的泼辣和利落。
养父摇晃着手中瓶子试图再找出一滴酒来,嘴里含糊地说:
“养条狗都比你有良心,我就不该把你捡回来。”
“你不把我捡回来,我也不会过这么倒霉的日子。”
王芋荷走近家门,蹲下身子,从底下抬起门,门轴从左边的洞中拔出来,她一松手,右边的锁发出“咵啦”的响声,这扇倒下去看起来并不牢靠的门半垂挂着。她转过身,拍了拍手,对目瞪口呆的桃之笑了笑说:
“不好意思,忘记带钥匙了。”
她从门左边的空隙爬进去,拿了钥匙后再次爬出来开了锁,然后轻而易举地把门装回去。
“每次我忘记带钥匙,就这么进去的。其实屋子里囊空如洗的什么也没有,挂把锁掩耳盗铃而已。”
王芋荷挎了一个竹篮子,挽着桃之往一条巷子走去。
“没肉吃的时候,我就去池塘里捡黄金螺。”
王芋荷的手指在头皮上痛快地挠了一阵,桃之听见“唰唰”的响声。她们齐步穿出巷子后,眼前出现一片相连的水塘,这里的每一口水塘都有主人家的。
澄净的塘面上偶尔有鱼游上来吐个泡泡泛着一圈圈的涟漪,把天上的云和附近的山都晃乱了。
周围的塘壁上挂满粉红的卵粒,桃之弯腰把卵掰下来,用石头砸碎了,研磨着玩,这种螺是有害的,大量啃食水生植物,破坏池塘的水质。
“这个螺,真的能吃吗?”
桃之站在池塘边上,歪着头问。放牛妹说过黄金螺的肉硬得很,没有人会吃这种东西。浀星河里的黑螺蛳倒是经常有人捡来炖汤喝,可以下火。
“能吃,我有秘方,可以做得特别好吃。”
王芋荷放下篮子,卷起裤脚踩进池塘中,弯腰摸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