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说了和没说有什么区别啊!
如果知道你的态度,我们还需要拐弯抹角的问你吗?
巴尼有些无语,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维吉尔,跟踪者的目的我能够理解,被跟踪者的态度我也能理解,那如果一个人他出于喜爱而选择跟踪,而跟踪者对此毫不知情!你认为这件事情是对的还是错的!”
这是什么鬼问题,还有这么长时间了,杰森还没和赫敏接上话?赫敏也没发现有人在暗恋她?
“巴尼,你的问题我回答不了!”
说实话这个问题还真的不好回答。
跟踪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对被跟踪者隐私权的侵犯。
什么是隐私又是一个大问题。
法律上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其隐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
隐私权保护的是自然人的隐私。
从隐私这个词的本身就可以看出,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隐”,即并非公开的状态,如果已经被自然人自行公开或者合法公开的,就不是隐私;
二是“私”,即私人的事情,与他人权益、公共利益等无关。
但是隐私这个东西是分人的,有些事情可以被某些人知道,同样的事情却不不想被另一些人知道。
就比如私人的电话号码,可以被商家知道,可以被朋友知道,但是大多数人都不想被诈骗犯知道。
个人的资料收到隐私权的保护吗?那是自然,可是个人资料是想要保护就能保护的住的吗?那就未必了。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在电话接通前,你永远也不清楚,电话对面的家伙是不是一个谈得来的人。
而跟踪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和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差不多的。
跟踪的过程,就是收集电话号码的过程。
跟踪被发现的瞬间,就是电话被接通的瞬间。
这时候所有的情绪都会在那一瞬间爆发。
是破口大骂,还是和失联的老友重新谈笑风生,谁也不能保证。
所以维吉尔没有办法给出答案。
“为什么?这个问题很难吗?不就是对或者错吗?”
巴尼有些不解。
还真是天真的啊!
“这可不是对和错的问题,而是现实和观念的冲突!”
“有些人嘴上说了不喜欢被跟踪,但是再知道跟踪自己的是暗恋对象,就开始沾沾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