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操控一手好蛇,令我震撼非常!
之后是师父突然生病,梵迦也带着他回来帮师父瞧病,在师家匆匆见过一面。
袈裟给人的视觉反差感,特别强!
英俊帅气的脸,轮廓线条和五官堪称完美。宽肩窄腰的身材,更不是一般的好!
无论春夏秋冬,领口都要大敞着,露出胸前大片雪白的肌肤,像极了霍闲看的漫画书里的浪荡子男主角。
让人惊奇的是,他的头比灯泡还要亮,手中时常转着由一颗颗鹌鹑蛋大小的骷髅头,串成的项链。
严肃时,又像是个佛门之光,心怀天下苍生,矜守克制,清俊隐忍的高僧。
我看不懂他这个人,但我心里对他,很是好奇。
后来在和霍闲闲聊时听说,袈裟的医术惊为天人,最牛的是他玩毒还玩的特好。
当时我挺没见识,“医术高,我佩服!
可玩毒…
在当下这个社会,毒玩的再厉害,好像也没有可以施展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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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那可是要吃牢饭的!”
霍闲撇了撇嘴,给我一个鄙视的眼神,丢了句,“小姑娘啊,还是太嫩!”
紧接着,穆莺害怕似的缩了缩脖子,挥手道:“如因,不行,为了保命,我们得晚点回去,先去帮他拿下东西。”
“袈裟叔叔真那么可怕吗?”我好奇的问。
穆莺‘噗’地笑了,血红色的口红衬得她牙齿特别白。
“袈裟还没那么老,你叫我姐姐,叫哥哥就行,不然不是差辈儿了?”
随后,她又一脸正经的说,“袈裟的确很可怕,你别看他平日里摆出那副如沐春风的嘴脸,那家伙可是个绵里针!
他要想玩死谁,只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儿,而且还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三爷称他为…最阴的‘武器’。”
我观察到,穆莺在说起他的时候,眼睛里面亮亮的,像是有星星碎片藏进了眸中。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