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最令小偷们恐惧的是,摊主们抓就抓,他们居然还搞“游街示众”这一套。
木板上写个“贼”字,串根绳子,往小偷脖子上一挂。
再在老街菜市场的门口贴一张告示,抓一个贼,就在上面公布一个名字。
还有的反抗激烈一点的,直接被摁在地上反绑起来,
塞进钢焊的猪笼里,用拖猪的三轮车装了拖去派出所。
小偷们都崩溃了,这到底是谁想出来的绝户计啊?
小主,
太毒了!
古代为什么有游街示众?
就是因为这一招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给人极大的视觉刺激,造成的警示效果最震撼。
而古代考上了状元也要骑马游街,原理是一样的,也是为了将宣传的效果放到最大。
路人的议论和目光,对游街者而言,可以是蜜糖,也可以是刀。
这跟千刀万剐有什么区别?
现代文明社会,考虑到保护公民的隐私,给罪犯重新做人的机会,早就把游街示众这一条废除了。
除非是重大的通缉犯,不然不会对外公开对方的详细个人信息。
可警察不会这么做,不代表普通民众不会这么做。
无视法律的小偷,碰上民风彪悍的居民。
这就叫恶人自有恶人磨。
警方虽然不支持这种粗暴的做法,但是民众擅自这么干,
他们除了在发现以后,批评教育以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对吧?
这招可太毒了。
对于小地方的人来说,示众比抓他们去坐牢威慑力更大。
对一些法盲来说,入狱仿佛镀金。
坐个牢出来,觉得自己正式成为道上混的了,案底就是履历,说出去倍有面子。
可示众就难堪了,七大姑八大姨可是要叨叨一辈子的。
往后年年过年饭桌上的乐子必然是他,以及同行的贼也瞧不上被抓了现行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