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1274 字 10天前

第960章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

工位上,程都皱着眉头,眼神在赖子星非法经营案的案卷材料与电脑屏幕之间来回切换,他的右手不停的转着铅笔,这是他上学时养成的习惯,因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让他集中精神,思考问题。

宇文东在电脑上敲完一个案子的辩护意见后,起身伸了个懒腰,见旁边的程都已经进入了无我无他的境界,让他暗吃一惊,没想到这货办起案子来这么认真,与平时判若两人。估计吃饭要是不叫他,他能研究一天案子。

就在此时,杜庸走了过来:“案子看的怎么样了?”

“师父,您说赖子星有没有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程都起身突然问道。

“哦?走,拿上案卷,咱们去方老大的办公室。”杜庸见今天团队的成员有一多半都在所里,在工位上讨论案件容易打扰别人。方轶刚才正好去法院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他便带着徒弟去了方轶办公室。

方轶的团队有个习惯,只要方老大不在,那他的办公室就是团队成员讨论案子的最佳地点。没办法每次周五开会都在方轶的办公室,有会议都不去,大家养成习惯了。

一开始程都还有些忐忑,觉得方老大不在,进入人家办公室不太好,后来见大家都这样也就入乡随俗了。

“说说你的想法。”杜庸坐下后,看向对面的程都,前者坐上前把手外的资料拿了出来。

“师父,你说说你的理解,您看你说的没有没道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没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我金融机构的,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从那一点下分析,肯定设立行为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本质下必须对金融危险产生潜在的轻微安全,间出行为是可能对金融危险产生轻微安全,则是能构成该罪。

因为在实践中,行为人设立的所谓金融机构之所以非法,仅仅是因为欠缺没关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要件,而其我要件往往是基本具备的,如此才可能使特别社会公众产生信任,否则也是会没人与其发生金融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