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的三位法官都是男法官,左右两边的两位年轻法官坐在那里,很老实,眼神中露出一丝漫不经心。
中间的审判长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法官,花白的寸头,一双眼睛很深邃,仿佛能将人看透一般。
袁伟的父亲袁长征和母亲杨静等十余人坐在旁听席上,等待着正式开庭。几名法警把门的把门,看人的看人,一双双眼睛不断的看着法庭内的情况。
见到袁伟被押进法庭,他母亲杨静立刻激动起来,双眼泪流不断,要不是袁长征抱着她的双肩,恐怕她早就跑过去了。
袁长征看向方轶,向他点了点头,现在他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方轶的辩护上。
……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审判人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审判长道。
审判长话音落下,坐在左边的年轻法官开始宣读一审刑事判决书,待他宣读完毕后,审判长道:“下面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
男检察员拿起抗诉书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抗诉意见如下,请法庭提起注意:
县人民法院以冀222刑初字(2013)19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袁伟涉嫌诈骗案一案,判决被告人袁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于2013年6月10日将判决书送达我院。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一审法院量刑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一、原审判决量刑不当。
被告人袁伟诈骗数额巨大,庭审后部分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应当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在被告人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对袁伟减轻处罚明显不当。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只是对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进行解释,一审法院根据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直接减轻处罚错误。减轻处罚也没有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综上所述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特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