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血。
只是比喻。
林早早并没有解释。
简志刚也没有追问,“这鸡养的挺肥,你看这样行不,拿一半炖鸡汤,拿一半做土豆焖鸡。”
“剩下的鸡杂,炒来吃。”
这鸡的价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没有浪费一点,林早早自然不反对。
她答,“可以。”
“需要我帮忙吗?”
简志刚做饭就跟打仗一样。
两个火一起开工,还要时不时转身洗菜切菜,动作迅速,“不需要帮你,你等着吃就行。”
原本很费时间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时间做了出来,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陆丰年屋吃饭。
林早早拿出来几盒米饭,简志刚也没问哪里来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妈呀,这菜做的太香了!
就凭着这个厨艺,要是天天能吃上这口,林早早都想嫁给他,咋做的这么好吃!
好吃的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