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并未进林家门。
而是提着一只母鸡,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厨房的灯亮着,她走进去一看。
是简志刚。
在55瓦的大灯泡下,他站在煤气罐旁,哼着歌,看着锅里烧着的水,似要下挂面吃。
见有人进来。
他转头望了过来。
发现是林早早有些惊讶,立刻站直了身体,“林同志,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回来吃饭。”林早早说。
简志刚这才看见了她手上提的那只母鸡,看着挺肥,应该很好吃,“你要做鸡吃?”
“嗯。”林早早道。
“这母鸡你想咋做?”简志瞬间来了兴趣,双眼发光,连准备下的挂面也放下了。
有鸡吃。
谁还将就吃面啊!
“没想好。”林早早摇头。
就是回来的时候,想着林家存心膈应她,还要吃什么忆苦饭,不就是为了给她一个下马威。
告诉她。
家里谁说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们意。
想做顿好吃的气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