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静的回答我,“这是早些年的秘卷,档案早已封存,我费了点功夫才拿到,我猜这有可能就是你们将要面对的东西,所以想先给你们提个醒。”
“这也只是你的猜测,即便有这么多人那疯子又能把他们藏在哪里?吃喝拉撒可是个大问题,现在的监控手段不说能上天入地也差不多了,到处藏不住的,我认为你说的几乎不可能。”
“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类似事件不止一起,原件谁也拿不出来,但我能打听到,就是真的有。这种东西最后都被消灭了,它已经丧失神志,吃人喝血,不能称之为人了,一旦公布容易引发恐慌。”
这倒的确是,我记得九几年在成都就闹了一阵子僵尸伤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全国都在传,后来又说是什么狂犬伤人,至今没有定论,真相扑朔迷离。
我当时回家问三叔,三叔怎么说来着,我至今还能记起,他冷笑一声评价了句,“没有金刚钻,还上赶着揽瓷器活,真碰上硬茬子了,不吃瘪才怪。”
给我的感觉这事八成是真的僵尸闹的。
我还想继续追问,结果三叔就被二叔揍了,骂他胡说八道,编瞎话吓唬孩子,弄得我都不知道该信他们俩的谁。
“你们上当了,接了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做好思想准备,如有必要,先把张有药干掉,我怕你们玩不过他。”小花冲我提议。
这倒不至于,我回头看向闷油瓶,他盯着那张照片,眉头也皱起来。看来之前他未必知道这些,是张有药不知情,还是没有全部交代,也或者是他故意欺骗了小哥。
如果缔约的成立基于一方欺骗,那么另一方还有遵守承诺的必要吗?要是小花说的都是真的,我们是不是可以放弃跟张有药的约定了,是他没有秉持诚信原则,不怪我们违约。
这天下没有跟骗子讲诚信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