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原则

明日无瑕 提笔随缘 3066 字 13天前

“享乐?呸!我享了个奶奶的乐!我素来节衣缩食,就喝个小酒,飙个老车,又没啥坏毛病…

你打听打听,这麦格达之内,有比我更简朴节约的公子哥吗!”

“你看,他都知道自己是公子哥了,”鲁格曼笑着举杯,与埃尔罗相碰,“你很善于抓住他的痛处,这位朋友。”

埃尔罗回以谦逊的笑容:

“哈哈,高中同学嘛,知根知底…”

“埃尔罗,闭嘴!”塔都斯阴沉着脸,把目光转向电视机,“谈我有屁用,想想真理教和白皮猪谁能打赢吧!”

埃尔罗沉思良久,向调酒师讨了枚硬币,往上一抛再用手压住,说正面是驻军赢,反面是真理教赢。塔都斯懒得跟他打赌,推开他的手一看,硬币是正面朝上,便把酒浇在地板上,笑嘻嘻地说:

“提前预祝真理教大获全胜,驱逐杀千刀的白皮猪,把死大兵的耳朵割了熏干送给王庭当女王加冕的项链…哈哈!”

塔都斯的豪言,引得酒吧里的年轻人鼓掌喝彩。鲁格曼则叹息顿首,哀凉地嘲笑了:

“战争从不是简单的厮杀啊。”

塔都斯不满地问:“那你说,什么是战争?”

埃尔罗抢答:

“我猜,是两帮人比谁拳头大?”

“那并非战争的本质,”鲁格曼举起高脚杯,观察酒水里被扭曲的电视屏幕,“一个母亲怀胎十月而分娩的婴儿,经过二十年的养育,在最好的年纪被征召入伍,为政客和富豪的利益献出生命。冬去春来,母亲始终等不到孩子回家,只有一丛青草自战场冒出,为掩埋在泥土里的尸体发出倔强的哭泣。这,就是战争。战争从不是值得夸耀或自豪的壮举,战争,是文明最大的悲剧。”

塔都斯最烦这些哲学家抒情似的大道理,深深吐了口气,嘲讽道:

“我倒听出了另一层意思。”

埃尔罗眨眨眼,想不通塔都斯参透了什么:

“啥?”

“上战场的只有男人啊,可怜虫,”塔都斯嘿嘿地奸笑,醉态有几分酩酊。他握着高脚杯,对着全酒吧回旋一周,不屑地批判道,“可怜虫,男人都是可怜虫!你看看他们,看他们!别看他们现在捧真理教,你信不信,要是下一场轮到驻军打赢了,他们马上调头夸驻军是正义之师,骂真理教是歪门邪道?操!用追星族的话说,还不是谁厉害谁粉丝多?”

眼见酒吧里的年轻人眼光已然不善,埃尔罗忙捂着塔都斯的嘴,用大嗓门打起圆场:

“喝糊涂了,喝糊涂了!普罗大众还是能区分是非对错的嘛。”

塔都斯扒开埃尔罗的手,声音是越吼越响亮:

“屁嘞!哪有人分是非对错,拳头大才是真理!唯一真理!为我创的新真理教干杯!”

“兄弟,你可别喝了!再说了,慕强不是少数群体的习性吗?你又不是娘们,你慕他娘的个狗腿啊!”

“谁说的?谁说的!是个人哪有不慕强的?除非,他自己是当厌了最强的那个!就像那个、那个圣城的武神,还有神经质的圣恩者!不对,叫你喊兄弟兄弟,我不是说了听不得这词么?”

“您说的不错,”鲁格曼用一杯酒劝阻了挑衅全酒吧的塔都斯,把讨论的话音控制在吧台范围内,“可是,达西欧先生,当正义与邪恶也沦为利益与力量的饰品时,我们的世界也该滑入深渊,万劫不复了。”

“那就让那天提早来临吧!”塔都斯勾着埃尔罗和鲁格曼的肩膀,张狂又豪放地请调酒师再来十份秋日黄昏,“要是死的早,我就学我那个死老爹,先在炼狱多占几口油锅,这样被恶魔煎煮时,你们后下锅的还得给我交租赁费,哈哈。”

鲁格曼会心一笑:

“那您得给我留一口锅,到时候咱俩做个伴,继续谈论人世间的政治,好解闷啊。”

埃尔罗侧过头,看着散场的年轻人与中年人,迷茫地呢喃着:

“躺在油锅里挣钱多了,还能重新坐着吗?”

那些走出酒吧的人仿佛听见了埃尔罗的怅惘,用千姿百态的背影写出没有声音的文字,作出犹如讥讽的开导——

中年人的背影在说:

“老板发财了,我们该加班了。”

年轻人的背影在说:

“白皮猪幸福了,我们就该回收垃圾了。”

埃尔罗忘了鲁格曼与塔都斯,忘了上级要求他拉拢塔都斯入教的任务,而是抓紧手里的酒杯,向这些步履蹒跚的人致敬——

因为他们走向的不是夜晚,而是黑暗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