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港台歌手来内地,基本也是拼盘为主。
至于单独举办演唱会的歌手,他们的票也不好卖,真正市场购买的只有3成左右。
剩下的七成,都是被各种单位打包,以内部增票(福利)的形势转到个人手中。
歌手挣得也不是门票钱,而是出场费。
90年代初,刘得桦出场费80万,张学有75万,黎民65万,郭富成63万,是内地歌手的五倍到十倍。
旱涝保收。
不论门票卖不卖的出去,他们都能拿这个钱。
90年代的惯例,一直延续至今,绝大多数歌手都无法染指演唱会票房收益分成。
只有陆远、奶茶伦、张学有等为数不多的歌手能够参与分成。
而且,他们还不是直接参与,而是通过成立公司的方式间接参与。
先成立一家演出公司,然后与主办方合资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取得收益后,再根据比例分成。
陆远大概能够拿到30%的收益,之所以这么少,主要是因为打击黄牛。
票务市场是有指导价的。
如果严格按照指导价进行定价,不少演唱会属于办一场亏一场,所以,黄牛从来不是技术问题。
而是市场问题。
陆远在打击黄牛的同时,也影响到了主办方的收益,因此,他对此进行了适当的让利。
毕竟,他不是孤家寡人一个。
手底下还有一大家子艺人。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他一个人,无法对抗一整个行业。
何况。
陆远举办演唱会的初衷不是为了挣国内歌迷的钱,海外演唱会的收益是国内的几倍。
赚那些钱,他赚的心安理得。
至于国内演出市场的问题,他暂时还管不了。
再过个十年,等他名下的公司混到了演出方头部,到时候再好好整顿整顿。
什么大摆锤,你来一个试试?
直接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