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宝宝,他的明月,简直就是上天派来救赎他的,现在的他整天都像是泡在蜜罐里一般,以往的阴霾都已经离自己远去。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程明月忍不住问道:“昨天跟外公商量的怎样了?”
陆沉立马放下筷子,说:“外公已经写好一封信,让我今天寄出去。”
“你去寄吗?”
“嗯,我已经在家呆了好长时间了,腿也是时候好了。”陆沉脸上的笑意更深。
程明月也开心不已。
“那你一会送我去上工,也让大家伙都好好瞧瞧。”
之前陆沉已经在村里一瘸一拐的走过好多回了,也告诉过村里人他的腿快好了,可大多数人还是不相信。
今天就出去走两步给他们瞧瞧。
陆沉忍不住又揉了揉程明月的头发,戏谑道:
“对,一会咱们两个再换身新衣服,出去一起亮瞎他们的眼睛。”
程明月眼睛一亮,觉得陆沉可真是有一套。
她敢保证,他们两个绝对是今天他们村的头版头条。
吃完饭两个人收拾好就回房间换衣服了。
程明月穿了一身白色的布拉吉,脚上穿了一双白色凉鞋,头发高高竖起,看起来又青春靓丽又温婉动人。
陆沉身穿白色的衬衫式短袖,黑色的裤子,脚上竟然穿了一双锃明瓦亮的黑皮鞋,头发都梳的一丝不苟,再加上他长得就芝兰玉树的,这样一捯饬整个人看上去比新郎官还像新郎官。
“你这……也太夸张了吧,又不是结婚,没必要这样吧?!”
程明月眼睛忍不住的直往陆沉身上瞟,嘴角都直抽抽。
陆沉却一点不认同程明月的说法。
“谁说没有必要!咱们结婚的时候,我是个瘸子,那时候可委屈你了,今天是我第一次以一个正常人的身子站到你身边,怎么可以不隆重。”
好吧,她还能再说什么啊。
最近一直要装瘸子,确实都快把陆沉憋疯了,他要怎么样便怎样吧。
只是一想到他们这样的打扮走出去,真的还挺难为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