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村的人也被迫分开。
而方一念则是留在郊外大营,作为一名伙头兵留了下来。
两个月后,方一念的名字暗地里在军营流传来了。
只要听到当天是方一念掌勺,郊外大营的兵瞬间就精神百倍,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
这一切只因方一念做的白菜实在是太好吃了。
“小方做的白菜吃完口齿留香,让人回味无穷啊!”
“可不是吗?以前伙房做的白菜烂的要命,搞得我看见白菜就烦。现在不一样了,小方做的白菜就是我的最爱。”
“不止是白菜,还有里面的肉,小方的手怎么就那么巧呢,竟然可以把肉切的那么薄,而且还没炖碎。我打上一勺菜,竟然感觉肉还不少呢。”
“是啊,小方的白菜真是绝了。”
诸如此类的声音不在少数,让饭后消食的伙夫长暗爽不已。
看见没,这都是老子的功劳,要不是老子慧眼识珠,你们这些兔崽子能吃上这么好吃的白菜吗?
本朝白菜的产量极高,这也就导致了白菜的卖价极低。
所以他们军营的伙房就白菜最多,这天天吃白菜,完了还不好吃,这搁谁谁不烦?
但是有了小方,那就不一样了。
小方不仅炖白菜炖的好,白菜的其他吃法他也会。
伙夫长见到后,也曾暗暗惊奇,不由问道:“小方,你怎么这般会做白菜,难道是祖传秘方?”
小方挑眉一笑:“无他,唯手熟尔!”
其实也是穷闹的,谁让这白菜便宜又量大呢!
小方这做白菜的手艺,甚至得到了军营将领的赞扬。
只能说军营众人苦白菜久已。
*
转眼,方一念在军营已经待半年了。
这中间发生了一件让她头疼的事,那就是她来月事了。
之前家里穷,很少能吃到肉,所以月事一直没来。
到了军营,肉怎么也比在家吃的多,于是这月事就突然出现了。
好在当时她在杀猪,第一次上手,猪血喷了她一身,倒是没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