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杨爱民众人对地球机器的研究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年,这一年里他们一直待在“龙宫”里,消失在了世间。
清晨,熟悉的《喀秋莎》叫醒了杨爱民,他睁开眼,从床上坐起来,弯着腰捂着脸,等到闹铃响了三遍后才穿上衣服和鞋子。
洗完脸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沉默了一会儿,原来我已经这么老了啊!
镜子中的人头发已经变得完全花白,额头上的老人斑已经变成了深褐色,甚至有点发黑的迹象,脸上也长出了几块老人斑,皱纹也更深了,沟壑纵横,皮肉紧紧地贴在骨头上,像是一具干尸。
嘿呀,原来我真的这么老了!杨爱民嘿嘿地笑了起来,他从衣服的里衬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怀表,这块表他从来没给别人看过,因为玉兰说了,这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被别人看到就不好了。
怀表的铜制外壳很干净,泛着一层珠玉般的油光,这是他时常摩挲的结果。外壳上面凸起的花纹也很好看,是两根树藤缠绕在一起的花纹,树藤上还结了个果子,垂在表壳中央。
他打开怀表,王玉兰和他的合影镶在里面,这是他们上大学的时候照的,为了照这张照片,他可是向宣传部的学长哀求了好久,最终以一包宝塔糖和一瓶地瓜烧的价格成交,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时代这已经是很高昂的代价了。
黑白的照片已经有些泛黄了,岁月无情地留下了它的痕迹,但是上面的人依旧很美,他和王玉兰都在笑着,风华正茂。
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转了转怀表上的旋钮,调整好后合上盖子,又低头亲吻了一下,才装回了衣服的里衬口袋。
颤抖着手将扣子一颗颗系好,杨爱民又破天荒地梳了头发,和怀表里的照片一样,梳了个三七分。
好丑啊!他喃喃自语,又将头发打乱,这次看起来不错。
忽然他猛烈地咳嗽了两声,涨红了脸,像要把肺从喉咙里咳出来一样,腰也弓成了虾米,他双手扶着洗脸池边缘,含着鲜血的浓痰被吐到了池子里。
拧开水龙头,将这含着鲜血的浓痰冲下去后,杨爱民直起了身子,用泛黄的毛巾擦掉了额头和脸上的汗珠,轻轻揉了两下肺部,那里还在隐隐作痛。
时间不多了啊!
蹒跚着步子,杨爱民离开了狭小的洗手间,一步一步又离开了宿舍,关门前他又随手关掉了灯,世界黑了起来。四周射来的灯光将他的影子在钢铁的地板上拉出了很多个,淡淡的几乎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