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平缓改革

比如殿下与吴王、雍王这等亲王,可定营户多少;郡王减一等,以此类推。

无军功者,再降一等,如此方能服众,不落下‘厚此薄彼’的话柄。

食邑兑换需分虚实。此前燕国食邑多为虚封,宗王只领个名头,拿不到多少赋税。这也是他们执着于军封营户的根由。

如今要以食邑换营户,必须给实封,而且食邑的赋税权,需完全归宗王所有,朝廷不抽分、不干预,只负责食邑的治权、人事权、司法权,宗王无需费心治理,只需按时收取赋税即可。

封孚闻言,当即接口,语气沉稳:“张长史所言极是。度支府库空虚,最要紧的是先稳住宗室,再慢慢盘活赋税。若食邑赋税不全归宗王,他们必然不肯放弃营户。

营户可私占租役,还能私置私兵,若食邑收益不及营户,改革必遭抵触。

臣以为,可明确划定:实封食邑之内,田赋、户调、商税,皆由宗王自行收取。”

食邑的赋税完全由宗王自主,但是营户要进行与朝廷分取赋税。

军封营户体系下一旦没有充足的财源就无法负担起兵员军饷,这样一来可以有效抑制营户兵源组成的私军。

“臣以为既然要缓慢解决营户,那么行政、司法这些暂时不要动。劳役方面,营户需分公私两役。为宗王服私役,每年不得超过三十日,其余劳役需服从朝廷调遣,参与修水利、筑道路、守边境等事宜。

若宗王擅自增加私役,朝廷可削减其食邑户数,以示惩戒。

同时,朝廷可规定,营户服朝廷劳役者,可减免当年一半户调,既调动营户积极性,也减少宗王对营户的过度控制。”

慕容冲点点头:“很不错,但还要一条最重要的事情:世袭。

军封营户有世袭的问题,孤以为当效仿昔年汉代推恩令,宗王的营户,除嫡长子可继承全部营户(不超过上限)外,其余子弟可分得部分营户,兑换为小额食邑,世代承袭。

这样一来,既能拆分宗王手中的营户势力,又能安抚宗室子弟,减少改革阻力。而且,拆分后的营户,仍需遵守朝廷的赋税、劳役规定,逐步纳入郡县管理。”

话音刚落,申胤躬身补充:“殿下考虑周全,推恩之法可解宗室内部矛盾,但若想让宗王安心配合,还需再明确对宗王的补偿与特权,堵住他们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