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我乌鸦就是要出名!

乌鸦当众焚尸,上百具尸体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他们专门去所谓的焚尸的地方查过,并没有查到一点骨灰的存在。

要知道为了把那个坑清理干净,乌鸦可是偷摸跑了三个夜晚,用储物空间装满土石后丢到海里。

剩下的有关乌鸦的“罪”,要不是没证据,要不就是有人顶了,根本抓不了他。

能抓他的,也就只有参与并组织三合会运动这一条。

他不是龙头,不搞粉,手下虽然多,可是地盘上出的事却是最少的,最主要的是......他踏马的竟然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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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告他的,最多就是非法赌博,暴力犯罪和敲诈勒索之类的。

可是这种小罪,一个堂主不可能给你抓现行的机会。

不抓现行,那肯定有小弟出来顶。

还有一个能把乌鸦弄进去的,那就是昨天数量巨大的故意伤人。

可惜,那些掌门回去没多久就醒了,而且没有一个报警或者准备自诉乌鸦的。

因为没有重伤或者死亡的人,他们连公诉都不行。

弄来弄去,对乌鸦来说都是不痛不痒的罪。

乌鸦虽然是个古惑仔,可是企业守法,合理交税,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岗位,维护了元朗一地及深水埗,黄大仙,九龙,观塘,西贡部分地区的治安。

至少在乌鸦的地盘上,连扒手这东西的数量都极少。

在审完这些资料后,O记和反黑组的警务人员简直感觉非常的荒谬。

不过O记的李修贤李sir此时的手里拿着三个卷宗。

一个是有关刘耀祖的资料,毕竟他人“出国”了,女人和家产都跑到乌鸦手里了,肯定有问题。

再一个是洪泰的龙头陈眉的卷宗,卷宗里记载,陈眉的全家偷渡出境,不知去向,不过陈眉的家产全都到了乌鸦的名下。

而且最近陈眉因为股骨头坏死,人已经没有办法走路了,估摸着最多一两年,人也就差不多了。

最后一个是全兴社的案子,全兴社四大金刚和尹凡威被刺杀,全兴社的家产和大小姐又又又到了乌鸦的名下。

事情太巧合了,怎么看怎么有问题。

可惜,当事人失踪的失踪,死的死,乌鸦的手续又合法有效,李sir就算是知道有问题,却也没有什么办法。

“我就不相信,你一直能处理的这么干净!”

“总有一天我会抓到你的,罪犯,一定会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