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起来,野猪来了。”
被人一把推醒的王云峰,头有些晕,费力的睁开眼睛,面前是一个熊熊燃烧的火堆,漆黑的夜色中远处人影闪动,几个火把不停晃动着。
好多人嘈杂的喊叫声传了过来。
“野猪在这,围住...”
“这边,这边...”
“啪”
一声枪响,野猪“嗷嗷”的惨叫声响彻夜空。
“打中了,还没死...”
“所有人躲开,野猪发疯了。”
什么情况?
野猪?
搞什么鬼,我...,我在哪?我不是在高架桥下落魄的死去了吗?
这不对啊!
我没死,我又活过来了。
王云峰大惊,无数画面一股脑的涌入脑海中,只用几秒钟,他就意识到自己居然重生了,重生在1975年,自己刚过十七岁,下乡期间被野猪撞断腿的那一晚。
这个夜晚他太熟悉了,这个晚上是他凄惨人生的起点。
这里就是他的噩梦,一辈子挥之不去的噩梦。
他很小的时候亲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是钢厂工人,后来又娶了一个继母,继母是带着一个比他大一岁的拖油瓶哥哥进入家门的,婚后又给他生了一个妹妹。
俗话说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自从后妈进了门,他就没吃过一顿饱饭,家里的脏活累活都是他干,而那个女人的儿子天天吃好的、穿好的。
在他高二还没念完的时候,街道通知他们家让已经成年的哥哥下乡,谁料到他那个继母私自去街道将下乡名额改了,让他代替哥哥下乡。
下乡时他才16岁,一床薄被、两身旧衫,兜里不足二十块,这还是他那个不管事的爸爸觉得对不起他,把他的私房钱给了他一些,不然他就会身无分文。
跟着下乡队伍来的时候,他年龄最小,个头也最小,不到一米七,非常的瘦弱也非常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