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在脑子里转悠一圈,到嘴边却变成了一个反问句:“你很缺朋友吗?”
刘与邱手里揉搓着纸巾,看似很认真地思考起这个问题。
年近30岁,能称得上是朋友的人不多。
年少时交的朋友多少都与父母的社交圈有关。
那些朋友和他的背景相似,在美国出生长大,或者很小就去了美国。
随着年纪渐长,观念也变得不尽相同,在某些方面,他做不到求同存异。
从纽约到波士顿再到香港到现在的北京,同学或同事变成朋友走到如今的似乎只有窦莘,其他人,只有在能用得上的时候才会联络。
说他,或者他们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点都不过分。
前几年,无意间听到「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是朋友」这样的俗语,他觉得庸俗得有趣,便记在了心里。
像是信奉了没有科学依据的玄学理论,他拿这句话作为某种维度上的标准去交友。
“回”是一起吃饭的次数计量单位,间隔时长是他随缘制定。
有时候遇到还不错的人,心中暗想再和这个人多吃几次饭便可以做朋友,大部分都止于第二次或者第三次。
也有再一起吃饭的人,只是时间相隔太久,似乎不那么想和对方做朋友了。
而和周凌薇一起吃的这几次饭在半年内完成了,那种劲头还在。
想到这,刘与邱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人。
“Sammi是我的朋友。”
他好像猜中了周凌薇的顾虑以示自己的清白,又好像在告诉她其实他有朋友。
周凌薇的想法更倾向于前者,否则没必要把她上司挑出来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