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着高头大马,直直撞去!
赖椋身上本就有因为修长城时落下的暗伤,一瘸一拐躲避不及,硬生生被那烈马给撞到,踩死了去!
这就是走马灯的全部。
至于后续的事儿嘛,就是那几个收尸人跟余琛摆谈的。
说是禹丰街上出了人命,官府自然来查,那公子哥儿却倒打一耙,说是老头儿不知道发什么疯,自个儿撞上来。
他乃是躲避不及,才撞到了赖椋。
这一来,官府大刑司的人,既找不到啥证据,死人也说不了话,赖椋又无亲无故,没人替他申冤。
再加上那公子哥儿家里有钱,他爹以前是混黑道的,现在洗白做了某个大商会的长老,不差关系不差钱儿,事发之后,立刻就上下打点。
这般一套组合拳下来,别说赖椋无亲无故,哪怕就是有人给他申冤,怕是也无济于事。
这事儿,就草草了结。
正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世道如此。
这苦命的赖椋的死,最多也就只让街坊邻里叹息了一阵,说好人不长命!
但除此之外,这些平头百姓,能干啥?
且不说他们到底看没看到当时真相,就是真看到了,有人敢去得罪一个黑道背景的商会长老的公子的?
还是为了一个无亲无故的老头儿?
不可能的。
反正最后啊,那公子哥儿该吃吃该喝喝,屁事儿没有。
而赖椋死就死了,过两天怕就被人忘了,世道如常。
但问题是,这死者本人,有话要说啊!
凭啥?
咱就安安分分走路,伱凭啥骑个马过来把人踩死了?
你说当真是个意外呢?
那也就罢了。
可赖椋虽腿脚不利索,躲避不及,当时却清清楚楚看到,那公子哥儿脸色狞恶,不仅不拉缰绳,还是快马加鞭撞过来的!
哪儿能这么算了?
穷人的命,不是命呗?
嗯……不得不说,倘若没有余琛,穷人的命,还真就不是命。
但偏偏啊,他在。
兄弟们先看着,等哈晚点还有一章,顺便求个月票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