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故事 杀手与第四条法则-序

屁。

这种工作完全是服务业,主打一个里外不是人。

曾经有个单子的目标是个戴着眼镜大肚便便的宅男,要求是一击毙命,任务期限三个月。听起来就和随手杀死路边的鸡没什么两样吧。但他偏偏是我那时手上单子里排得上号的难杀,换了三个杀手都没找到突破口。

“他几乎从不出门,除了偶尔去便利店采购。作息毫无规律。”

杀手甲顶着熊猫眼吸着烟蹲在下水道口和我大倒苦水:“我算好他买的泡面薯片可乐能撑到周六,可这小子硬是扛到下周四,我只好又蹲在他对面再等了一个星期……大佬,人总是要睡觉的,为了这单我已经整整三周没睡。”

“他家就一个窗户口,一天二十四小时用远窗帘叠窗帘,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热成像都不好使。除非我拿着冲锋铳冲进他家扫射……但这就和单主要求不符了,子弹也耗的太多,划不来。”杀手乙倒是冷冷静静。但他的意思很明白,赔本生意老子不做。

我举手表示理解,因为泰拉某个鸡眼小的地方搞可恶的技术垄断,子弹这玩意贵的惊人。

最后我找了个刚入行的妹子,号称以眼神杀人。

通俗点就是骗感情。

不工作的时候,妹子是个个子小小的沃尔珀,可可爱爱,有根毛茸茸的大尾巴。可惜那玩意总不让人碰,“如果你想死的话。”她用那种在床上能溺死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语。

最后的轻语。

我毅然决然分手,果断分手。说到底吃饱了没事想着泡手下杀手的经纪人完全是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