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萧麦才举着两具尸体,重新回到原位置,发现除红袍怪之外,无论仪仗队、鼓乐队,还是喽啰兵,全部后退了几步,看向萧麦的眼神,再无任何轻视,剩下的只有畏惧。
“太快了,实在是太快了!”
所有见到这一幕的土匪,都无不惊讶于骑兵屠杀步兵的效率,并生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他一个人,就能把我们全杀光!”
事实上,连萧麦自己都是这么想的,他发现自己都低估了自己。
500点血肉强化,带来的是数倍于常人的力量和体力;红鬃马本身就无限体力。
两相结合,完全就是关公再世,霸王重生,打正规军自然会很疲软;打一群乌合之众,根本手到擒来。
“再敢捣乱,我把你们全宰了!”
见此情形,土匪们刚刚还很高昂的士气,顷刻间崩溃,胜负再次系于红袍怪一身;众镖师则精神大振,原本还瑟瑟缩缩的他们,挥着兵器,就把越线的土匪们往外赶。
张小姐和青衣丫鬟,见到这血腥的一幕,固然有些惊吓,但更多的是激动:“能赢!”
除了围观者之外,红袍怪受到的惊骇也不轻,有点类似于,萧麦发现红袍怪竟能操纵雷电时的感觉,好像世界观都被颠覆了。
“怎么可能呢!萧麦受了这么重的伤,为什么还能打?”
同样感到世界观被颠覆的,还有余秀和方镖头,因为他们在看到萧麦被射中第一箭时,就觉得这人已经废了。
因为最简单的武学常识:兵器一旦刺入皮肉,就会产生剧烈的疼痛,使经脉收缩闭合,真气无法流转。
这种闭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哪怕是先天无痛感的人也不能摆脱。所以,一旦受伤,任你是天下第一高手,也会瞬间变成废人。
余秀和方镖头,就是因为之前被雷拳揍得太疼,才被几个喽啰轻松五花大绑;萧麦却在被射成半个刺猬的情况下,越战越勇。
“只有一种解释:萧麦是真的不会一点武功,纯纯的天生神力!”
红袍怪想明白缘由后,先怒后笑:“难怪敢冒头领死,难怪有两把刷子。”
萧麦针锋相对:“管好你的手下,咱俩之间的单挑,谁敢捣乱谁先死!”
说罢,萧麦奋力挥出长枪,要把两具尸首扔出去,以震慑众人,谁知在他的奋力挥舞下,长枪竟因承受不住,砰的一声断做两截,两具尸首叽里咕噜地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