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萧麦自己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严大哥,凶手为何会穿着沾有尸臭味的衣物?”
严智挑眉,其实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个疑点,但一时也想不通:“大概是某种特殊的癖好?”
“尸臭,是一种强刺激性的气味,且不说谁会拿尸臭作爱好,关键是,县衙公人应该对尸臭非常敏感。凶手欲屠灭县衙,应该力求隐蔽才是,为何大张旗鼓,难道真就那么自信?”
严智这会儿,已经不把萧麦当成普通人看待了,而是一个可以对话的同行晚辈:“有道理。那你觉得,凶手此举的动机是什么?”
萧麦早已有了想法:“我猜,某种境遇,让他不得不穿尸衣。”
“不得不穿?”严智最先想到的是被人逼迫,顿时再度泛起呕吐欲,毕竟,被人逼着穿尸臭衣物,实在是太恶心了,“究竟谁在逼他?”
“我猜是他自己。”
严智脱口而出:“啊,变态?”
“对,就是变态。浑身散发着尸臭味道,以利爪伤人,让你想到了什么?”
萧麦深知,自己人微言轻,说话没有分量,所以没有斩钉截铁地道明结论,而是对严智循循善诱,让他自己得出结论。
人,对自己,才是最深信不疑的。
严智也不孚所望,当一丝尘封的记忆被勾起,当即睁大眼睛:“僵尸?难怪你一开始,就把案情往僵尸鬼怪上面引,是早就想到了这一点?”
萧麦点头“对。但我想,这桩案子里,应该没有僵尸鬼怪,只有装神弄鬼。”
严智一拍手:“没错!”接触越多,严智对萧麦就越佩服,后者所做的结论,将目下所掌握的线索,全部串联了起来,包括一些萧麦自己都不知道的细节。
其实,现场比萧麦所想象的,还要恐怖。除了血腥之外,每具尸首都面部扭曲,显露惊恐之色,似乎在生前看到了极其可怕的画面。
这固然可以用,目睹凶手杀人如麻来解释,可这个解释,又怎比得上“看见僵尸”更合理?
严智追问:“那你可知,凶手为何要假冒僵尸?”
萧麦摇摇头,神色很是凝重:“我也不知道他的动机,但可以从这点入手,将凶手抓获归案。”
“怎么说?”
萧麦扭头看向严智,尽管所隔眼罩:“我爹跟我讲过,他曾听过一种戏,名为僵尸戏,化个妆,带上假指甲,穿上特制的戏服,就能假扮僵尸了,且效果特别拟真,吓死人都不成问题。”
“凶手若只是假扮僵尸,那没必要忍受恶臭,穿上尸衣。除非,他的心理已经彻底扭曲,真把自己当成了僵尸。”
严智连连点头,在萧麦的引导下,凶手的形象,正在逐渐变得清晰:“凶手既然把自己当成了僵尸,就会像僵尸一样去生活,对吧?”
“对。僵尸会在哪里生活呢?”
“坟地,或者义庄!”严智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