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反打了个哈欠。
“是不是哪里的骨头被吐司撞断了没注意到啊。”他摸了摸这具身体的胸口,总感觉哪里怪不舒服的。
以后看来不能太放纵吐司了,孩子这样下去要进入叛逆期了。
来到久违的超高人气事务所,郑反注意到这边有人看到了自己之后,纷纷投来忌惮的目光。
自己大摇大摆走在路上,周围的人都会让开,没有出现什么不长眼的人直接撞上来挑衅还没认出他身份的情况。
郑反没怎么关注班目这边,二进制小妹真的很有经营天赋啊。
他来到了自己的工作室外。
可以注意到工作室外面已经增添了不少个性化装饰。
但郑反看到那黑麻雀图案的时候,确实是没绷住。
这绝对是在暗示郑反吧?
他不就是稍微几次变过麻雀而已吗?
突然想起来,前段时间林一琳确实问过他:“幻觉先生,你喜欢鸟类吗?”
郑反:“当然喜欢,它们可是过去恐龙在现代的奇妙姿态,形态各异五彩缤纷,要可爱有可爱,要帅气有帅气,还有什么东西能比得过它们?那边正在拱一个植物人的吐司吗?”
“嗷呜?”
林一琳点点头:“那要说鸟类中最喜欢的一个,幻觉先生是什么呢?”
“红尾水鸲。”
林一琳愣住。
“怎么了?你也可以叫它‘宏伟水渠’。”
“不是,我还以为幻觉先生会说点更通俗的鸟类,这个对于稍微陌生一点的人来说有点太陌生了。”林一琳说。
“通俗点的?那就麻雀吧。”郑反随口说。
“麻雀吗?确实幻觉先生很喜欢变麻雀的样子。不过我还以为幻觉先生会更喜欢乌鸦。”
“为什么?”
“因为幻觉先生喜欢黑色的话,说起黑色的鸟那许多人第一印象就是乌鸦吧?”林一琳道。
“哈,我小时被乌鸦抢过零花钱,在家旁边和它们斗智斗勇直到我搬家。太糟糕了,根本不可能喜欢它们。”郑反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这样啊,那就难怪了。这样的话就麻雀吧,黑色的麻雀。”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