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民意选举

十,每个地方的选举出民意代表后,再依次逐层的向上选举。

根据各地人口的多少,来分配民意代表的人数。

乡里一般3-5名,县级50-100名,郡级300-500名,中央保持在2000名。

县级以上的民意部,常设民意代表人数为当地民意代表人数的十分之一。”

李世民宣读完后,寇仲笑笑道:“大家看看,是否还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地方?”

徐子陵说道:“陛下,此律法暂时在我们原来的地方实现,不包括大草原和高丽。

既然如此我们是否可以加一条,如何保护被选举人在选举期间的安全问题。

毕竟选举是关系到,我们万民共和国的治国制度的根本。“

寇仲笑笑道:“徐帅说的不错,民意选举乃是头等大事,在选举期间,我们对被选举的人,要实现一定程度的保护。只要不是牵涉到重大犯罪问题,在大选期间,一切以选举为头等大事。”

众人觉得徐子陵的提议,很有道理,都是纷纷赞同。

寇仲说道:“李相,此条加上去。”

李世民点点头,把徐子陵的提议加上去。

寇仲继续说道:“在选举开始之前,我们先把民意部门成立起来。民意部独立于我们现有的任何官府机构。

中央民意部的部长由朕暂时兼任,副部长由李相、徐帅兼任。日常事务的的处理,暂时由陈世超来负责。其他人员的配置,等选举结束后,再做安排。

各地方的民意部门,暂时有当地官府的人来负责,等民意代表选举产生后,再重新选拔。

原则上当地官府的官员,不得任当地民意部门的负责人。大家觉得如何?”

李世民说道:“陛下此举,确实能最大限度的实现,民意代表监督当地官府的行为。不过民意部和当地官府发生不和的话,是否会影响到当地的施政呢?”

寇仲笑笑道:“民意部门的责职是监督当地官府的行为,不得干涉当地官府的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