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合作破裂

14年抗战往事 小墨垚 1696 字 1个月前

第二个原因,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欧美各个国家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让这些国家的资本家脊背发凉,知道如果继续往死里压迫工人们,工人一旦团结起来闹革命,事情就大发了,不如实行一些社会改良和社会福利政策,提高工人工资、改善工人劳动状态,采取这些措施的发达国家,劳资矛盾得到缓解,生产率得到提高,整个社会的氛围变得和睦,也就没人想着闹革命了。

根据这两条思路,孙中山觉得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社会内部矛盾,具体的方法就是:提升生产效率、将运输和交通企业收归国有、对资本利得多征税(鼓励劳动,打击食利阶层),搞搞转移支付等等。

孙中山的想法好不好呢?肯定好嘛,如果能够在不大动干戈的前提下,通过发展生产力和协调生产关系,让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肯定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可惜的是,再好的想法,如果不符合客观规律,那都是行不通的。

就拿土地这件事情来说,地主们不从事任何劳动,却过着锦衣玉食的快乐生活,佃农们一生辛劳,却从未吃过一次饱饭,对于这些情况,国民党高层非常清楚,孙中山曾经说过“农民很辛苦勤劳得来的粮食,却被地主夺取大半,这是很不公平的”;1928年,浙江省省长何应钦就说“佃农终岁勤劳,三餐难得一饱;业主一次投资,子孙坐收其利。事之不公,无愈于此。”

既然清楚地主是寄生虫,是社会的毒瘤,那么孙中山的解决思路是啥子呢?“慢慢商量,和平解决”,采取让农民得利,地主也不吃亏的“双赢”方案,由于孙中山去世的时候,北伐尚未开始,他还没来得及亲自实践这个想法。

小主,

设想一下,在民国时期,用孙中山的方法搞土地改革,需要什么条件?土地嘛,肯定是涉及到每个村了,要组织人马对全国人口和土地进行一次大普查,确定每家每户实际拥有土地面积,然后再制定一个标准,确定地主的标准是啥,每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可能在西北戈壁滩,一个贫困户都可以拥有1000亩地,但这种地一点用都没有,压根就种植不了粮食,连草都长不了几根,这种地方的人,拥有1000亩地都只能算是穷人,在江浙富庶之地,1000亩地绝对算地主了,所以这个地主的标准还要统计方方面面的数据,综合判断之后,才能得出一个可靠的结论。

把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等等划分出来以后,按改良派的思路,需要让农民得利,那简单嘛,减租即可,减租之后,农民的确得利了,但地主就损失了嘛,根本就没有让农民得利,地主也得利所谓双赢的方法,地主遭受损失以后,肯定要闹事,这就需要有调解机关,做好解释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直到今天,人口普查都是一个大工程,需要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变态的执行能力,能管的到每个村,实际上,直到今天,能完成这项工作的也没几个国家,比如印度就绝对完成不了,莫迪只能管到城里,村里有多少人或者是死是活一概不知,原因很简单,印度村里都是土邦,实行的是自治,压根就没有在村里设置任何行政机构,刨除印度人的那副宗教德性,即使莫迪想在村里设村委会一级的行政机构,也是心有余力不足,两个字——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