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火烧妇女

芬芳人生 文润兰香 1663 字 1天前

3 月 25 日,安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得到线报后,迅速行动,布置理兴垱中队侦查此案。

3 月 26 日上午,理兴垱中队刘泽清中队长及法医前往医院,查看彭信芝的伤情。当确定为重伤后,他们对彭信芝进行询问,并认真作了笔录。

下午,刘中队长召集民警开会,深入研究案情,决定当晚展开抓捕行动。

当晚 10 时许,民警们赶到姚家茶馆,却发现茶馆已人去楼空。原来,老板姚某秋已因其他案件被黄山头派出所抓走。民警们又马不停蹄地赶赴松荫村,将赵某新、熊某坤、张某元、刘某飞一举抓获。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聂某武、朱某祥已潜逃在外。

经对 4 名犯罪嫌疑人问话,并初步取证调查,安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认为这 4 人均不够刑事拘留条件。无奈之下,经过中队民警耐心劝导,他们每人拿出 1000 元医药费。但这点钱,对于彭信芝那高昂的治疗费用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

小主,

县公安局随即将情况向县委、县政府紧急汇报。

4 月 1 日上午,县委召开常委专题会议。县委书记徐超文,副书记李寿全、张开松,宣传部部长樊明雪,县妇联主席汤菊华,武装部部长张海南,政法委书记张树武等常委齐聚一堂,并邀请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公安部门的案情汇报后,当即决定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

一是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被害人彭信芝。哪怕在没有责任人出资的情况下,医药费由县委、县政府全力担保,卫生局务必落实到位,绝不能让彭信芝因费用问题而失去救治的希望。

二是由县财政出资,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无论面临多大困难,都要不惜一切代价,尽快将案情调查清楚,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三是由县委、县政府向被害人彭信芝及家属送去 5000 元生活费用,在物质上给予他们一定的支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