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出神入化的阵法和计谋立下了赫赫战功。
然而,只是因为她是外祖父的妻子,这份功劳便最终记在了外祖父身上。
外祖母白发苍苍,却依然精神矍铄。
她教我文韬武略,也教我诗词歌赋,教我分辨人心善恶,也教我处世为人。
然后她一把我丢进了边疆的徐家军。
一去八年。
再见父皇,是在金銮殿上。
父皇犒赏三军。
“听说这次有位年轻小将,叫单戈的,入万千敌军,亲取敌将首级,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本领,朕很好奇。”
单是外祖母的姓氏,戈是我自己的名字,歌。
闻言,我穿着男子的朝服,拜倒在大殿正中,粗着嗓子答:
“末将便是单戈。”
我有些期待,父皇能否认出我。
“抬起头来。”
父皇看着我的面孔,愣了一下,然后笑着说,
“单将军好生俊朗。不知可有婚配?”
父皇没有认出我。
我不解,还有些生气。
徐小将军连忙出来,站在我身侧。
“末将听闻,单将军早有心仪之人,只等凯旋归来便去提亲。”
什么心仪之人,我怎么不知道。
徐之靖说什么呢?
“原来如此,朕本来觉得单将军甚是面善又立下大功,想将朕的爱女丹歌许配于你呢。”
我大为震惊。
父皇竟要把“我”许配给我?
那时我年纪尚小,性格骄纵。
当即决定不装了。
伸手便扯下头上的发簪,长发飘逸散落,垂在腰后。
“父皇!十年不见,你就忘记丹歌的样子了!”
举朝皆惊。
皇上最爱的丹歌公主竟然女扮男装进了军营。
还军功赫赫,在兵荒马乱的战场上,取了敌军将领的首级?
站在前方的杨雍用嫉恨的眼神盯着我。
“父皇,这于理不合,丹歌甚是胡闹,怎能女扮男装进军营?这是欺君之罪!”
杨雍言之凿凿,满朝文武跟着议论纷纷。
父皇也皱起了眉。
就在此时,左侧又一年轻男子站了出来。
“启禀陛下,我朝并无女子不能从军的禁令,想当年,臣的祖母单长月就曾亲率军队守卫长安,迎陛下入城,当时她麾下的银菱军虽已无编制,但如今尚在南境驻扎。”
听到“单长月”三个字,父皇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因此,臣以为,公主女扮男装虽有不妥之处,却也立下大功,远远算不得欺君二字,望陛下明鉴。”
此言一出,杨雍急着反驳。
“王珏,你身为兵部侍郎,不要因为公主是你的表妹,就漠视朝廷法度。”
“回太子殿下,公主殿下确是臣的表妹,但臣更是陛下的臣子。”王珏沉着从容地答道。
父皇大笑一声,打断了二人的争执。
“王卿此言有理,丹歌不愧是朕最出色的女儿!朕不仅不罚,还要奖,吴全贵拟旨!”
“丹歌公主,在齐越之战中军功卓越,封为丹赤将军,下月前往南境,统领银菱军。”
此消息一出,民间物议沸然。
整个大齐,甚至刚刚战败的北越,都知道了丹歌公主的名头。
那是我一生中最自由快乐的时光。
那时的我,还有疼我的父皇,爱我的外祖母,护我的表哥,和顺遂恣意的人生。
4
可后来呢?
没有人再叫我丹歌公主了,他们都叫我阿默那。
在北越的语言里,是最卑贱的奴隶之意。
5
被送去和亲之前,我在南境领兵。
听闻父皇病重的消息后,快马加鞭赶回。
没成想父皇没见到,再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在被送往北越的路上。
虽被五花大绑,但我还是从随行之人处知道了如今的情况。
北越与西蜀合谋侵犯我国边境。
和谈的条件之一是将我送去北越和亲。
父皇昏迷,杨雍暂理朝政。
王珏在朝上替我据理力争,认为此次战事颇有蹊跷,以徐家军的实力也远没有到非要割城和亲的地步。
但杨雍坚持,以我一人的婚事便能换得西北两境的平安,非常值得。
丝毫不提,协议中还要割让西北十城一事。
此后仅两日,王珏便在一次公办中摔断了一条腿,无法上朝。
而我要和亲的旨意大告天下。
短短几天。
镇国公府这一代,最出类拔萃的嫡长孙断了腿。
自小受万千宠爱,冰雪聪明的丹歌公主要北上和亲。
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
小主,
外祖母骤然离世。
知道真相的我更是大恸,当场便昏了过去。
侍女怕我自尽,日夜寸步不离地盯着我。
到达北越前,我再没说过一句话。
只是看着马车外的风景越来越陌生,生我养我的故国越来越远。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外祖母,丹歌不孝,没能送您最后一程,您不要怪丹歌。
6
刚到北越的前两年,我是在奴隶营中度过的。
在齐人的眼中,只知丹歌公主如今已换了三任丈夫。
先是北越王,然后是他的弟弟,现在是他的小儿子。
期间,大齐曾派使臣来过,带来了父皇病愈的消息。
是王珏。
他的一只腿跛着,没有了年少时的意气,多了几分沧桑。
作为奴隶的我,亲自服侍他用酒。
但他并没有认出我。
也没有“见”到我。
毕竟此时的我,皮肤黝黑,面容枯败,左侧脸颊还有一道深深的刀疤。
和当年那个高贵美丽,说话时顾盼神飞的丹歌公主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