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们的经历确实很惨,不过此等悲哀的命运也使得他们注定不会是什么善茬,就好像狼群领地意识十足一样,在此地定居多年已经形成的群居生活也让他们充满了排外性,对任何一个踏足狼人社区的陌生巫师报以不加掩饰的恶意。
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些到来此地的巫师究竟打算对他们做些什么,那些本性凶残,眼里容不下他们这些“异类”的巫师,或许还会展开猎杀。
——这就好像曾经巫师们还未淡出麻瓜们视线时,麻瓜们会因恐惧和憎恶,自发地对巫师进行猎杀一样。
麻瓜对巫师,巫师对狼人,本质上都是人类,因为个体的差异,力量的强大与否,造成同类之间厮杀的惨状……
无趣。
格伦不想对此发表什么意见,反正不管是麻瓜还是巫师,亦或者是狼人,只要不对他报以恶意,对他身边的人没有威胁,那就是好人。
反之,他们在格伦眼中也一样,不过同样是被杀就会死的肉体凡胎罢了。
死后都成一捧灰,何来的歧视与区别呢?
话虽如此,格伦也不愿意让自己就这么暴露在这个社区的狼人们那充满警惕,恐惧与恶意的视线中。
于是他抬手戴上了兜帽,果然还是这样把脸以阴影遮盖才适合格伦。
戴上兜帽后,那种被窥视凝视的不适感散去不少,格伦不再犹豫,迈步向宛若贫民窟的社区中走去。
就好像一个自带范围沉默与吸引力的机器,格伦走到哪,原本多少还算有点声音的街道楼道就寂静下来,狼人们安静地看着他从他们之中穿过,目光就跟粘在上面一样掉不下来了似的。
格伦还注意到有不少狼人在他经过之后便放下了手头的事,消失在了昏暗小巷中,想必是去给什么人通风报信去了。
格伦没有理会狼人们的所作所为,他像个路过的观察者,只是以覆盖范围极广的超感感知将所有人的动静与动向尽收眼底,却不会对这些举动进行任何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