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钱是我的,人是你的【求收藏,求追读】

王妈妈听到安莹莹的说法,老脸冷的很:“当初咱们潇湘馆把你们这群吃不上饭的歌姬买过来,你们就是我潇湘馆的,卖不卖身还不是我潇湘馆说了算!就是你告到官府去也是我占理。”

“反正如今也没人肯为你赎身,能赎得起的人也看不上你,乖乖陪段公子一夜,还能多赚几十两的银子,到了青楼里你也要卖,在哪里卖不是卖,何必自命清高呢。”

显然,王妈妈也是个底线灵活之人。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潇湘馆也确实并非真的不卖身。

不卖身那是对平民百姓的说法,目的是为了营造出潇湘馆的高雅。

永安府可是大魏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

来往不但客商多,官宦也多!

万一有哪个官宦子弟看上了你,你还犟嘴的说我就是不卖身,惹怒了人家你潇湘馆还想不想干了!

俗话说得好,民不与官斗,真得罪了人家,人家随便找个由头都能弄死你。

别说人家看上潇湘馆的歌姬了,就算是人家看上了王妈妈,王妈妈也得乖乖脱了衣服,躺人家床上去。

完事嘴里还得配合着说:大人威猛的紧!

段公子人家可是永安府少尹的儿子,少尹的地位仅在知府大人之下。

潇湘馆怎么可能惹得起?

再说了,看那护着安莹莹的大汉,手臂比段公子的腿都粗,真要是打起来,段公子怕是得被人家一拳就给撂趴下。

段公子你说你今天怎么还一个随从都不带!

为了防止段公子真的被这大汉给撂趴下,王妈妈赶紧道:“两位贵客,我这潇湘馆那也是永安府数一数二的高雅之地,来来往往都是非富即贵的客人,可动不得手!”

段公子冷笑一声道:“动手打架,小孩子家家才会做的事,既然是在这潇湘馆里,自然是以文采定输赢!”

“黑汉子!别说我欺负你!潇湘馆今天最后一场还有个比诗论词的彩头,你要是能赢了我,这姑娘就让给你!你要是输了的话……就休怪本公子抢人了!”

原本段公子乃是在京城的太学之中苦读,如今酷暑将至,太学放了假才回来。

国子监和太学都有着暑假,探亲假,和十日一天的休沐。

原本段公子对这种上了年纪的女人也没什么兴趣,若是放在以往,他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怎么会看上一个二十五岁的老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