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明史》
这句话的大致意思是,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明朝独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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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杖前面提过一句,不再赘叙。
东厂、西厂和锦衣卫合称厂卫,这里其实还有一个内行厂,存续时间特别短。
镇抚司狱是指锦衣卫下属机构北镇抚司的监狱。
东厂与锦衣卫是明朝常设机构,少有变更;
西厂只设立过两次,明宪宗成化十三年和明武宗正德元年,两次都只历时五年便撤销,当时权柄比东厂大。
内行厂只出现过一次,也是在正德元年,历时四年后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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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主要讲讲锦衣卫与东厂。
锦衣卫前身是仪鸾司,洪武十五年被朱元璋改为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
其一侍卫——侍从、保护皇帝。
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
宿卫则分番入直。
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
简而言之,锦衣卫大部分职责是贴身保镖。
其二缉捕、刑狱——侦缉、逮捕、审讯盗贼。
凡战时,搜集情报,策反敌将。(万历平倭援朝战争中,锦衣卫的情报工作就为明军出力不小)
平时,抓捕盗贼,审讯,会同三法司审问、复查案件。
三法司,乃是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正常情况下,刑部或是都察院对案件初审,大理寺复查。
换言之,锦衣卫是一个军事情报部门的同时也是能够干预普通司法的机构。
上面两项职责,属于正儿八经的锦衣卫的职责。
锦衣卫名字中的“卫”是指卫所,很清楚明白的告诉大家它是个军事组织,只是锦衣卫不直接参与作战,它还是武器研发部门之一,神机营不少器械都出自锦衣卫。
当然,除了放在面上的职责,还有藏在下面的职责——监督官员,收集情报。
京城中无论军民官有些什么动向,皇帝都能通过锦衣卫来了解。
所以锦衣卫还有一个职责,是天子耳目、风纪之司。
这里可以上两个历史小剧场:
剧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