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着过去的祭司,甚至比陆小草还要高一个规格。
那些变异种的肉,吃一个新鲜,倒也还行。
胖子的火候是做的不错的,
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调料,想要做出丰富的口感,那也不太可能。
章秋领了这份肉回来,都会回锅加工一下。
出来的味道,就很像在吃野味了。
各种奇奇怪怪的肉。
幸存者就是这样,
只要吃不死人,就没什么不敢吃的。
余溪风头几天还觉得新鲜,后边就不太乐意吃了。
叫停了往这边的送餐。
至于神女每天在吃什么。
余溪风自暴自弃地想,别问,问就是吸风饮露。
靠一口仙气活着。
云姐和胖子,提前三天就开始忙祭神日了。
胖子煮大锅饭,
里面放着切丁的变异种肉糜,汤里浮着去腥的叶片。
主食是草籽,
佐料是一种形状像土豆,颜色接近马蹄的淀粉块茎。
零星几粒豆子。
胖子做的熟门熟路。
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子,他在锅边上,总是要尝尝咸淡的。
以前看的很严,多吃一口,分食物的时候就要少一口。
现在厨房整个地交给了胖子,
云姐给女人们送水去了,厨房里只剩下胖子。
有人溜了进来。
胖子挥着锅勺赶人:“还没到饭点啊,走走走。”
那人便笑:“彭哥,这不是没事,找您唠嗑。”
胖子品了品这声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干活呢,唠什么唠,我警告你啊,不许进厨房啊。”
以前就有过,自己活不下去了,
揣着毁灭种的肉,要给整个部落的人投毒。
路晴也没进来,他蹲在门槛边上:“哥,我真羡慕你,要是能和你学两手就好了。”
胖子摇头:“现在不比过去,没得练手喽。”
部落就这么大,
掌勺的一位已经够了,
再多的人有,却没那么多的铁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