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秦宝珠1

深夜的时候,店外面突然热闹了起来,我从二楼的推窗往外看去,看到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个楼里的姑娘回来了。

我认识那个姑娘,她是我们店里的头牌,只有十八岁,花名叫做蝴蝶。

她的头上插满了花簪,面上敷着厚厚的白粉,画着精致的妆容,穿着一件华丽富贵的红底锦袍,上面绣着黑色和白色的蝴蝶,交相辉映,像是一对对振翅欲飞的眷侣。广袖收腰的锦袍拢出一道深深的领口,一对玉白香肩和纤细锁骨在其间若隐若现。

美得令人窒息。

我这才明白,她们所说的这个“花”,并不是寻常意义上的花,而是眼前这样的美人。

蝴蝶姑娘在品花会上拔得头筹,当选了今年的花魁,为我们店赢下了名声和金钱。

老鸨决定给她多配一个使唤丫头。

蝴蝶姑娘在一众女孩里选中了我。

从此我就成了花魁的侍女。

当天晚上,蝴蝶招待了一位客人,我在屋外伺候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早,她扔给我一件男人的夹袄,让我处理掉。

我欣喜若狂,因为那是一件做工很好的厚袄子,足以抵御冬天的严寒。

我把那件夹袄拿给了二哥。

蝴蝶连着当选了三年花魁,而我跟了蝴蝶以后,日子也好过了起来。

她总会把不要的衣物和食物扔给我,让我“处理”掉。

有了这些东西,二哥不仅捱过了那个冬天,而且在第二年开春之后,身体竟渐渐好转了。他不再咳了,个子也长高了些。

他穿着那件有些肥大的夹袄去货铺寻了一份差事,当一个搬运的小工,一个月有两贯铜钱,够吃穿用度。

我一直想问蝴蝶当年为什么选了我,但她总是冷冷清清的,我便没敢问。

直到八岁的时候,有一天店里的客人丢了东西,老鸨怀疑是我偷的,把我毒打了一顿,骂我烂泥糊不上墙,跟了花魁还死性不改。那时我才知道,原来当年我偷店里的吃食时,老鸨早就知情,若不是蝴蝶姑娘要了我去,我早就被赶出青楼了。